要搞走孕婦沒這麼簡單若你自願離職會損失1.產假56天 (含例假日 總共56天)2.生育補助2個月(好像是 不確定)3.育嬰假 (投保薪資6成半年 半年後無薪最多請2年)想得到的就是這些 應該還有 請別的網友補充但是處於高壓的環境下身心都無法釋放對孕期會有影響有沒有辦法承受?就看你自己了老公的薪資若夠高離職也是選項之一萬一不幸孩子沒......就什麼都沒了.....
台灣的老闆還是這麼苛...我們公司(美商)的大陸業務,懷孕八個月開始請產假半年,留職"給薪".上個月回公司述職.看來連勞工權益這點也跟不上對岸了...建議樓主還是以小孩跟身體為重,錢再賺就有了! 工作只要願意做還是很多選擇的.
如果剩兩個月就要生了的話,我會這樣做........1.一邊蒐證,一邊死皮賴臉的待下去2.孩子出生(或接近預產期),放56天產假去3.直接辦理育嬰假流程(享前半年半薪+勞健保的待遇)以上2、3點如果你做好做滿的話,公司的問題就是3年2個月後的故事了........而且公司是無法拒絕的(拒絕的話,申訴一下,很快就會同意了)。當然如果有經濟壓力的話,第3點可以折衷為半年,回公司看看老闆想怎樣再說,想弄,看看誰狠啊。
希望一直存在 wrote:文不知不覺變很長,...(恕刪) 很明顯這邊的網友 還是有很多可能沒有結婚 或是 沒有老婆~男女本來就不平等 懷孕十個月 不但生理不舒服了~ 還要被其他同事老闆 嫌東 嫌西 造成心理也不舒服台灣就是對勞工 和 女性 孕婦的工作環境很差 確實可能因為是孕婦 所以沒辦法穩定 或是 處理長時間的工作但是大家都有母親 很可能結婚 一般機率生女孩~ 難道這些勞工權利 對你們真的都沒有幫助嗎?果然台灣 就算跟隨先進國家 有一些社會福利~ 但是大眾的腦袋 不是可以馬上跟上先進國家~雖然不我懂法律 但是只能安慰樓主 去找政府單位尋求幫助 另外孕婦真的很辛苦孕婦的症狀對每個人都不太一樣 有很多人真的很不舒服~ 另外孕婦的心理 其實也需要注意如果樓主真的很有壓力 應該也可以去找相關管道諮詢
建議直接找你們縣市的勞工局詢問檢舉就好等職安衛中心去你們公司調查勞動條件的時候不會把是誰檢舉說出來,是保密的當然你們老闆會知道哪些是嫌疑人不過職安法有保障檢舉人,雇主在事件後是不能解雇工作者的所以,放心去檢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