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韓抗日 wrote:
台灣的法官9成9
腦袋不都是裝大便的嗎?
剩下一個 是因為
破了一個洞
我也要趕快去申請
機械車輛 不管2輪4輪6輪8輪10輪的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海裡游的
以後只要加了水就可以跑 不需任何燃料
我要將這個構想專利 世世代代的傳下去
也許100年後 200年後 人類發明出來了
我的子孫也能靠這個吃三代
我不認為台灣法官是你形容得這樣
還有專利權的申請不是你想像的這樣以外
也無沒那麼就的時效性
你要想這些
不如趁宇宙法還沒規範出來之前
先大量買進火星的地
這比較對你子孫有用
因為好玩
我真的買了火星的地
至於哪邊買
自己查吧
但先提醒你這個地權不被承認的可能性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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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主題
我認為本來就該保障智慧財產
求償一億我覺得根本客氣了
應該要用百分比來分利潤
廠商初期不用拿那麼多錢出來以外
我覺得也相對公平
講了一個具體數字
那就只有被攻擊的份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