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士怎麼看,Pokemon go 《寶可夢》遲未來台與這場官司有關?

驅韓抗日 wrote:
台灣的法官9成9
腦袋不都是裝大便的嗎?
剩下一個 是因為
破了一個洞
我也要趕快去申請
機械車輛 不管2輪4輪6輪8輪10輪的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海裡游的
以後只要加了水就可以跑 不需任何燃料
我要將這個構想專利 世世代代的傳下去
也許100年後 200年後 人類發明出來了
我的子孫也能靠這個吃三代


我不認為台灣法官是你形容得這樣
還有專利權的申請不是你想像的這樣以外
也無沒那麼就的時效性
你要想這些
不如趁宇宙法還沒規範出來之前
先大量買進火星的地
這比較對你子孫有用

因為好玩
我真的買了火星的地
至於哪邊買
自己查吧
但先提醒你這個地權不被承認的可能性不低

=====
關於主題
我認為本來就該保障智慧財產
求償一億我覺得根本客氣了
應該要用百分比來分利潤
廠商初期不用拿那麼多錢出來以外
我覺得也相對公平
講了一個具體數字
那就只有被攻擊的份啦
本人文章內容不同意未經許可之任何形式複製轉載
不管專利

我是希望不要進來.....
好幾次開車轉彎,行人根本沒在看,邊滑邊過已紅燈的斑馬線
每次都讓我罵髒話
我覺得只是遊戲的玩法類似,手機上一堆,怎不每一家都告。
great943286 wrote:
由美商Niantic...(恕刪)

沒玩過.
感覺像之前的電子雞.憤怒鳥等的炒作行銷模式.
一鍋風搶玩.箸熱潮過後.就沒人再玩了
然後玩過的人再回想.當初怎麼會這麼瘋這並不怎麼樣的遊戲.
但下次又再去一鍋風搶玩別的並不怎麼樣的遊戲.
smpmaniac wrote:
沒玩過.感覺像之前的...(恕刪)



嘖、刷存在感嗎?回去玩電子雞吧
這點我認同..

路上已經一堆三寶了

若開放後..路上又多了一堆人在大馬路上抓神奇寶貝,,
光說不做能發財嗎?別眼紅了!!
驅韓抗日 wrote:
台灣的法官9成9腦袋...(恕刪)

aronyang wrote:
若因專利問題而來不...(恕刪)


這位王先生主要也是要錢而已,價碼談攏之後應該就能上線了。
專利蟑螂在全球其實很常見,只要不要像對岸硬把盜版扳正,對台灣的版權形象是不會有太多影響的。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linyichun wrote:
這是一個標準的專利蟑螂模式,他是申請一個概念做專利,而不是一個技術、外型、結構做專利。如果一個概念都可以這樣申請專利的話,那觸控手機不就只有一家Apple而已,圖形操作介面不就只有微軟而已,等於只要不是第一個想到這種概念的人都要付專利金給第一個想到的人。

這個打起官司商業公司八成也會贏,只是太耗時間了。所以基本上商業公司如果在乎這個地區的市場,就會私下和解,然後給個意思,加上保密條款讓大家不知道到底給了多少。

如果不在乎~~~你就知道了~~~

這正是台灣的專利法不完善,所以才讓這個專利律師利用專利法的漏洞或者門路可以挖錢。


護貝先,希望這位律師在法庭跟你攻防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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