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家對於我的情形,給點建議,非常感謝!

幫忙推一樓, 上新聞最快...

因為, 政府才會動作...@@

如果對方也承認你說的事

直接去申請支付命令看看

雖然最後可能只得到一張債權憑證

不過,你可以拿著憑證去查他名下資產

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他們夫妻財產當初是共有

搞不好也能從他老婆那邊拿

詳情請教律師比較詳細
沒想到長頸鹿美語也這樣
電視廣告拍得好像很棒,其實也算半個黑心企業
老闆還假裝破產給老婆實在是惡劣
太離譜了, 你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都沒感覺嗎?

依據目前規定, 雇主沒幫你保勞保而損失的年資是不可能補更正也無法請求雇主賠償, 這部分你想都別想了. 鬼島法律與規定就是狂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僱主只有每月把薪資匯到我帳戶而已,並沒有開立薪資單。


logo5202 wrote:
請問僱主 每月有開...(恕刪)
是大家給建議
找對的方法讓你解決事情
而不是幫你對付
出了事情
雇主出來告網友
你要負責嗎?
說一句真的
自己的事情本來就要自己去處理
--------------------------
現在人動不動就要上網公告
請你先把法定程序跑完之後
無法解決
再來說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我仔細回想了一下,那五年我好像沒去看過醫生,應該說我沒什麼機會用到健保卡

至於國民年金與健保局的催繳單理應有收到,因為我是台南人,在高雄租房子,所以單子是直接寄到我台南戶籍地,我想是我爸媽那邊幫我繳掉了,這部份我再詢問他們看看。


freyalai wrote:
勞保跟健保是在一起...(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後續部份我會努力的,希望可以有好的結果。
AKB濕吧 wrote:
高雄勞工低薪希望你...(恕刪)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當時候的員工人數,我非常確定是超過5人的。但僱主那邊是否有用什麼手段,讓帳面上看起來是低於5人,這我就不得而知了,總之我會再去了解看看。
ch570117 wrote:
我們公司僱用員工未...(恕刪)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昨天是我第一次參加勞資調解會議,我聽完資方提出的說法後,我便詢問調解人員:「就算資方變更負責人名字,但自98年6月到103年6月該補習班未幫我保勞保是事實,我沒辦法依法主張賠償嗎?」調解人員回答:「因為對方已變更負責人,所以你只能針對李xx,而新負責人留xx不需要概括承受你沒被保勞保的這些損失。」前後調解時間不到10分鐘就結束了,然後調解人員拿著會議記錄請我簽名,要怪只能怪我自己勞工法令完全不熟,所以沒辦法看出會議記錄中的陳述問題點在哪,於是我就簽名了。

2.我已經決定提告,不管最後結果如何。

3.除了勞工局這邊的調解外,我也有去勞保局檢舉這樣的情形。

4.法扶的部份我會再去詢問,謝謝。
獅甲大獎 wrote:
您的問題可能有點搞...(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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