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本事沒膽識 就乖乖去領22K 別怨天怨地

与其指望别人加薪还不如自己跳槽
不是别人看不起你你有辞职的勇气么
要么想多钱就多加班不就行了
人家說惡向膽邊生,啊..

說錯了...

如果真的有本事就要吧
大陸地廣物博,就業機會多,13億人口相對老闆也多,經濟快速發展,企業公司如雨後春筍冒出。不只他們本地公司,還有外商、台商。

大陸是: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大膽開薪。

但台灣情況不同,公司就那幾家,廠商大量出走,都去外國蓋工廠了。加上如果你的技能比較專精,可選的公司範圍更小。

台灣很多人寫:依公司規定。或者不敢開太高,

台灣是:過了這個村,沒那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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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敢提高基本工資,主要是怕擴大失業率,導致治安敗壞。

舉例像西班牙,失業非常嚴重,很多人都是沒工作的,因為基本工資太高,企業公司不會隨便聘人,要聘就是聘精英,普通人在面試或試用期就會被刷掉。

然後治安就很差,有很多扒手小偷,他們的法律甚至還有:"沒有使用暴力和兇器的偷搶,價值不超過400歐的,不算犯罪不必坐牢".....如此奇杷的法律。所以街頭扒手小偷非常多。

歐洲普遍都是高所得稅,社會福利非常好。包括失業給付,做的比台灣好,不工作也有基本過活的錢可以領。但台灣這種刁難勞工的失業給付,一旦不工作準備去當流浪漢撿垃圾桶食物吃了。


台灣的失業給付,有兩個誤點:

1) 原薪水60%,領6個月

失業給付用意是不要讓人餓死就行了,但這個60%很奇怪,如果原先月入幾十萬的人,也領60%,還過著富豪生活。這樣太不公平了,也浪費社會資源。完全就是政客的自肥條款。

覺的應調整為 失業給付=基本工資 80%,並放寬為一年或更多。

2) 需要非自願離職證明

這就最大門檻,很多慣老闆開除人,根本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的。非得要鬧上勞工局,申訴開勞資調解委員會,或更甚者還要法院公堂對簿。

導致失業給付空有其表,很多人都領不了。能領的必是平常就和老闆套關係套很近的。

但沒非自願離職證明也不行,這樣失業給付派發就會浮濫。

覺的是不是能折衷,沒證明的領3個月,有證明的領一年。當然前提是都要勞健保連續2年以上證明。


如果失業給付能修法,那政府就沒理由要掐住基本工資了。

以當今物價,22K 也太離譜了吧。35K 還比較合理一點。雖然會導致企業公司聘人意願稍微下降,失業率上漲,但只要輔以良好的失業給付制度,對社會和治安的衝擊應該不大。

而且也不是像 南韓、日本、新加坡、香港....等等的,60K 起跳。要真 60K 起跳,失業率肯定會爆發不可控制。22K --> 3X K ,只是稍微調漲而已,多出那 1XK,還聘不了一人,對失業率的衝擊非常小。但卻可以大幅促進台灣經濟,還有讓人民的生活品質改善,不致淪為慣老闆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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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是要有流通,才會成長的。

之前不是有總統發放消費卷(相當於台幣6千元)。就是要促進消費的。

如果錢存著不流動,錢會愈來愈小,因為物價通膨,會導致購買力下降。

台灣的經濟基本上都是內銷了,因為廠商外銷完全沒競爭力,商品只會坑自己國人,賣不了外國人。

說公司不賺錢,所以只好摳扣員工薪資。開源做不到,只好節流。

但有沒有想過:正是摳扣員工薪資,才導致公司不賺錢的。

每個老闆都這樣想,結果員工、每個人都沒錢,那市面上的商品,各種服務,誰來消費?

長久這樣下去,經濟只會愈來愈遭。摳扣員工薪資,根本不是解決之道,反而是惡性循環。就像身體痛,吃止痛藥,暫時不痛了,但止痛藥並不能治病,然後體內腫瘤愈來愈大,最終有一日會掛掉。
多努力吧!
要高薪 就要多努力,多努力,機會就很多很多

為什麼理工科薪水普遍較高,因為辛苦,不容易讀
但一點一滴累積,要去外商機會就很高
甚至是apple google 高通 這類公司

只能說 多努力!度過低潮期 機會到來才抓得住

fedora wrote:
台灣的失業給付,有兩個誤點:


是你誤會,不是有誤點.

fedora wrote:
1) 原薪水60%,領6個月


是投保薪資的60%,不是原薪水的60%,勞保投保薪資目前上限是45800,所以失業最高只能領27480


fedora wrote:
2) 需要非自願離職證明
這就最大門檻,很多慣老闆開除人,根本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的。非得要鬧上勞工局


都失業了,還不敢鬧到勞工局?真不開非自願離職,到勞工局就很夠了,外加告他幾條違反勞基法的地方.
這就是認知邊界問題,大家只討論數字!經歷產業全部混為一談,22K的繼續覺得懷才不遇,所有薪水加獎金均薪以上的人持續默默耕耘!慢慢拉開均薪以上!歷年來公布均薪就都在這個水準!我不懂要靠腰的點在哪裡?
我是很看不慣一個大男生,去當店員,領22K~~~

隨便舉幾個工作都超過35K~


志願役軍士兵~~

大卡車,公車司機~~

乙級船員~~



說穿了,就是自己以為是大學生,可是又沒專業,又吃不了苦,只好當店員或助理(這在20年前是夜校生在作的)

下班再上網哭夭,仇視富人和軍公教~~~



台灣的資方老闆就是這樣

你要是溫良恭儉讓, 名校畢業+專業加身也是吃你夠夠

敢吹敢要敢畫大餅, 買張假學歷也可以騙個年薪兩百萬的 HR 經理職務來玩玩

台灣的教育只是要培養大批的聽話勞工 (大部分的老師也沒在民營企業上過班)

不是要培養具有開創性的行動家

所以年輕人在職場上要調整自己, 去認識這個社會運作的真實方式


RoccoChen wrote:
所以我回來台灣後換工作就大膽開薪
雖然被打槍幾次 但是我現在薪水比當初多了1倍

所以你的薪水是44K?怎麼不敢再跟老闆要到48K?
說助理還好聽,以前叫小弟小妹就高職夜校生做,就跑跑腿寄信打包拿送東西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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