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的這項修法的意思是企業徵才要標注:多少元 起
而不能只寫個:面議、詢價
高於4萬元的特殊專長職業,為了商業機密,可以只寫高於4萬
好比如果街上的商品,都寫著:詢價
欲了解賣多少錢,請上門問老闆.......
這是在幹麻,傳直銷啊,收集個資?
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是想讓人上門來說說話打探消息?
浪費彼此時間而已
好歹也寫個 多少元 起,沒興趣的人,問都不會去問
房價透明化,不也一樣道理
讓購房者可以大致了解那片區域的平均房價,避免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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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不對稱,是造成台灣普遍低薪的元兇之一
誰都知道如果薪資不滿意,不幹了跳槽便是,傻瓜都知道。
論壇上常有人抱怨薪資低,就有人回答:你是不會跳槽啊。
這麼簡單的事情,笨蛋都知道的,回覆的人肯定智商也不高。
問題是:每一家公司,都不公開起薪啊!
都寫著:面議
勞方如何得知相關信息?
唯一方法:透過朋友交換資訊、親自面試、不斷跳槽
所以台灣人不斷的換工作,造成經濟衰敗
外界喻為草莓族,實際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墾丁大街,滷味一盤好幾千元,就是因為資訊不對稱,店家沒公開透明標價。不斷的有人上當被坑,造成糾紛,不良的印象,毀了當地的夜市經濟。
那總不能說:明知黑店,你還去被坑。怪誰。
這樣是不公平的,資訊不對稱,
店家根本沒標價,沒進去消費前,誰會知道黑店
所以消保會才會嚴格取締沒有標價的攤位。
店家可以標天價,買賣本來你情我願,但沒標價就是違法。
找工作也是同樣道理的
企業公司可以標 22K 起(勞基法最低薪資),但沒標價就是違法
標 22K 怎麼找的到人才?
那就公司的問題囉,只想付香蕉當然只有請猴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