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won33 wrote:不會住在一起,公婆住(恕刪) 你老婆不要,你硬覺的在台中你利多你一直要說服我們,我只覺得光這點你就錯了你不考慮到你的人和,然後只考慮到你後面的資源,你老婆同意你才去做你才有辦法說服我要不然你再講多,我都覺得你在自爽而以。生活過的是你,且當另一半有認知要走你的方向,你才不會難走。如果都不是你的預期,你不是落的很空。我就光看你在那要說服我們的份上,覺得你先把重心去說服你老婆會比較好。生活是你和你另一半要過的。說服她後,再走
derwon33 wrote:謝謝你的建議,我是怕(恕刪) 你短期達不到你要的。還是以你老婆的想法進行,有機會再導入因我覺得你要用生育整個去導入到新環境,用另一種想法來想,這樣講好了,換個新製程,你的變數太多了。光你的合夥人就意願不高。你只是單純的想用家理資源。來減少你的憂慮拿人手短,吃人嘴軟你自己沒把整個配套拿出來,一看就知道要說服我們,但你搞錯重點了。你的重點是你老婆,你的配套要想好。你看回你的,你都覺得問題不會很大,但一再的回就是代表,你認為不會很大,別人不覺得。地域有地域的優越感,這點你也要列入評量,我只覺得你把要為人父上的擔憂,變成你想回家鄉的一個動機,加上用家理資源比較不會讓你憂慮你可以用五年或十年的打算,算錢給她聽,也可以去用比較好的配套去講,不要把回家鄉當作必要的選項,會比較好我每天都要評估,都要在那算時間點,只是單純的看出我講的那些問題。你可以正視你的問題,如果家鄉也可以用比外面便宜大概打七折,你要家理的資源就是幫你接送小孩,這些動作你都要算。且可以正面增加而不是消秏,你可以往你要的部分前進。要不然,我覺得你維持原狀比較好。在新竹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