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0156bbb wrote:月收入達到多少,您才...(恕刪) 民國93年時,買房與結婚同時完成,在94年時小孩就出生了,當時夫妻月薪總和9萬在中部與南部,很容易達成上述的條件.如果在北部,月薪應該要15萬以上
驫騳馬 wrote:重點完全不是你賺多少錢而是你娶了什麼人娶到一個整天想買名牌包躺著享福的貴婦包你一個月20萬都不夠他花娶到好老婆上天堂娶到壞老婆下地獄 完全有同感太贊同了小弟十多年前在上海準備結婚的時候,結果妹子不想一起還貸款,結果當然沒買成也沒結成,那時稍微能住人的房子差不多換成台幣大概1500萬左右結果十年過去了,這套房子按照現在的匯率來算價值5500-6000萬如果當時買了現在賣了回台灣(台灣也有房子住),不到四十歲就可以過退休生活,重點是買了什麽都不用做就能退休人生本來就是先苦後甜,想一開始就享樂的後果可能就是要用下半輩子付出代價娶到好老婆真的現在已經過上了天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