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omenon1110 wrote:基金績效不彰不是重點...(恕刪) 2%和4%以複利來滾存,結果可不是以2倍算績效100都不夠?您真的精算過嗎?績效正常化後,可以砍比較少,對人民衝擊較少,應該和年金永續經營不衝突吧?
siauchen wrote:疑問:1.一方面說政府財政困難,一方面大花錢(前瞻基礎建設),為什麼???2.勞保的潛藏負債更大,卻不急。為什麼???大家細細想想吧。 1.很簡單,性質是不同的東西,在講白點,年金的退休金 可以影響地方或全國建設嗎?除非公投全體人民贊同,那我沒意見。2.數據,很多人都提過,所以我個人不太看重這東西,現實面就是,公教不論在職或退休絕對比勞工多,公教繳的比勞工多?錯了,勞工方面還有雇主要提撥,所以勞工繳的也不少,更別說低薪勞工層面。所以您說的,挹注回公教基金,非常不認同,因為會造成全體納稅人的負擔,只是多增加財政赤字困境罷了。
Ray 雷 wrote:1.很簡單,性質是不...(恕刪) 民間企業的勞工,雇主是公司,所以總繳金額是個人自付加公司提撥。公職的雇主是政府,公職人員的總繳金額是個人自付加雇主提撥,理所當然。如果一個公職人員用繳4,000,繳到基金的總額超過10,000。要比較的話,基準一樣比較有意義。公職和政府是勞資關係,公職跟政府簽約用勞務換取待遇,天經地義。如果約簽的不好,應該罵的是代表簽約的政府,怎麼是依政府條件簽約的人民?
shenomenon1110 wrote:這種領法績效超過100%都不夠(恕刪) 100%績效的話,一百萬本金十年可以變成十億,三十年可以變成一千兆,哪會連一千萬都不夠,都一千萬的一億倍了。可見這些人數學有多差,數學教育失敗,連指數都不會算的數學盲一大堆,政府才很容易就騙過去。
mich3591 wrote:如果一個公職人員用繳4,000,繳到基金的總額超過10,000。要比較的話,基準一樣比較有意義。 說真的,這樣比較是沒意思,如果,要這樣比較,那也要拿公職人員跟勞工薪水現實面來比較,才公平,舉例,今天假設我月領4-5萬,叫我繳4-5千給保險,那我願意但反觀,今天如果我是勞工或年輕人,薪水只有22k繳4-5千給保險,那我可能就會衡量甚至不願意。當然您也可以拿高薪勞工來比,這就扯到我之前講的納稅人繳稅的勞工人數的薪水,是"低薪勞工"居多和少子化關係。公職人員可是薪水每年薪水逐漸調漲,反觀勞工,薪水每年不一定調升,還有可能減薪或裁員,例如服務業...等。我非常贊同前面某位大大說的,我繳的稅是維持公職人員退休後一個人的"基本生活水準",而不是我繳的稅還要負擔公職人員退休後(車貸.房貸.出國旅遊.房產或股票投資的資金來源.甚至養4-5口人)...一份公職退休金當多功能用途使用,然後全民買單,我身邊的親朋好友就有類似案例出現了。現在公職人員,不是就是以前有的福利金或福利,不管合不合理,不合理時,大家裝傻默默的領,領久之後就覺得是應得的,現在就是砍一項罵一項。我只贊同你這句話=>(公職和政府是勞資關係,公職跟政府簽約用勞務換取待遇,天經地義。如果約簽的不好,應該罵的是代表簽約的政府),今天財政困難,不過不只是民進黨的錯,還有前幾任執政過的政黨,例如國民黨,財政困難是日積月累的。
Ray 雷 wrote:說真的,這樣比較是沒...(恕刪) 繳多領多,很合理。其實這次政府用「年金」這個詞就是惡劣的誤導。「年金」比較趨近社會福利的概念,所以不論職業別都應該一樣才是公平。但是,現在改的是「退休金」,退休金是當初勞資契約的一部份,不同的勞資契約,退休待遇本來就會不一樣。契約是權利、義務的規範。當年公職入行時,政府訂定的契約中,規範了應盡的義務,額外的限制,當人家依約履行後,當然有權利爭取當初合約裡承諾的所有給付,天經地義。「我繳的稅是維持公職人員退休後一個人的"基本生活水準"」這個概念忽略職業契約的差異,試問,如果您退休後生活想要比基本生活水準高,但一份工作的所得沒有辦法存到足夠的錢,怎麼辦?有些人會選擇趁年輕時多兼一份工來多賺一點。但是,公職人員不行,法令明訂。公職人員為什麼願意接受這樣的條件?不是他們願意退休後只依「基本生活水準」來生活,而是因為政府當初承諾在他們退休後會給他們一份比「基本生活水準」高一些的退休給付。現在人家只是要政府「履行合約」,何錯之有?公職人員退輔制度已經實施20年以上,這之間藍綠都當家過,財政問題藍綠都要負責。不管是藍或綠,絕對不是基層公職人員要負最大的責任。現在是民進黨執政,不找民進黨,難道要找下台的國民黨嗎?如果現在是時代力量執政,它仍然要對藍綠執政的結果概括承受。現在退輔財政問題,是過去20年來政府基金護盤導致績效不彰,獲利不如預期,投報率甚至遠低於其他國家。基金護盤,穩定經濟,全民得利,結果基金獲利不足的結果要繳錢的公職概括承受?每次發文都要再強調一次,政策的修改,衝擊應該由上而下,由小而大。政府有可以減低衝擊的方式不做,選擇採取政府不用任何做為,對人民衝擊最大的「砍」法,這就是是執政怠惰。
mich3591 wrote:繳多領多,很合理。...(恕刪) 繳多領多很合理嗎?那何不開放勞工的勞保天花板, 相信一大票都要繳多領多.投報給付制度就已經不合理了, 反正政府負擔最後責任, 錢從哪來, 就是加稅啦.既然要大家一起吃掉未來, 那就開放勞保天花板, 這樣大家正大光明吃掉下一代的未來.改革就是要改掉有問題的法規, 這種問題早該處理了, 為什麼公務員不作為?每年歲入歲出都有帳可以審視, 是因為不作為也不會被砍還能穩穩退休, 還是說了或做了礙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抑或是為了選票?
Ciris wrote:繳多領多很合理嗎?...(恕刪) 不認同你的想法今天如果是社會保險那歸咎制度而大砍沒問題但是退撫年金是將退休金年金化目的是為了透過年金化的操作模式來節省必需給付的退休金支出這個政府一直強調繳少領多實在不解??對應勞退的新制舊制受聘的人都不必繳錢所以責任都在雇主身上這點沒錯想要更改勞動契約內容當然得協商開會而新聞上改革反對的是這些草案方式的改法把雇主責任歸咎在年金會破產叫新進人員去多繳延退...不管藍綠哪黨的想法都是想賴帳減支每年歲出歲入其實主計總處有個東西叫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裡面的退撫支出才占7%(也就是所謂舊制18%及新制政府提撥65%)而真正有問題的社福占了23.9%(4,773億/年)也就是你我正在領勞保 農保 國民年金想想現職的薪水領得低於業界加班費被凹成國旅卡退休金被置換概念成社會保險上班還要被污名化被民代民眾玩這是個多M的工作呀XDDD
Ciris wrote:繳多領多很合理嗎?那...(恕刪) 軍公教反對打開勞工的天花板嗎?這部分要跟政府爭取,跟砍公職沒有關聯才是。政府當初為什麼會承諾最終支付責任?1.強制提撥,公職沒有選擇的餘地。2.基金被強制賦予安定金融的負擔社會責任,績效沒有辦法正常化,所以不能要基金盈虧自負,政府要負最終責任。如果基金正常化,不用負擔穩定金融的社會責任,政府退出基金操作,這樣當然盈虧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