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年資高 卻不資遣 工作遭受刁難怎麼辦


laovvye wrote:
其實你的問題不是問題...(恕刪)


要執行假扣押 不是勞方先得線一半的保証金?
coolma222 wrote:
如果職務上有需要是可...(恕刪)




你以為台灣每家公司50公里以內都有其分公司嗎
這一招不是隨便都可以使用
zerokiller wrote:
你以為台灣每家公司5...(恕刪)


當然
這只是舉個例
樓主的例子如果你有仔細看
其實他也只是聽聞傳言
公司又沒有說要他走然後不給錢
汐止阿力 wrote:
事後聽到傳言 上面的要主管進行逼退 不可以資遣...(恕刪)
卜龍貢 wrote:
要執行假扣押 不是...(恕刪)


1.
你表達的不是很清楚
假扣押後財產處分受到限制
所以要納保證金
很正常

2.
假扣押之保證金依民事訴訟法第526第二項
是不定金額的
實務上則是1/3以上

3.
至於弱勢繳不起
則依民事訴訟法第111條準用救助之規定
像你舉的例子
我查的資料北市勞工局是有提供相關法律救助的

4.
依勞基法第28條第二項
公司必須繳納金額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內
這方面雖然目前還沒修法
不過修法會朝加入資遣費及退休金的方向前進

improvement wrote:
我進公家機關之前就是跟他耗,反正他搞他的我擺爛我的。.(恕刪)


你還真進公家機關阿
我無言了
認輸

人力資源單位很多都會要求有"精簡人力"的經驗
民營公司要讓員工自動離職太簡單了
即便員工拼命的撐
但最後總過不了尊嚴這關

之前某個老員工被調去做工讀生的工作
一個50多歲的跟一群20歲的做些雜事或跑腿工作
開始大家都告訴他要撐
後來被叫去發下午茶或發雞排的事....等

是人都受不了這種屈辱的
何況這過程中.員工的身心都受傷了
撐越久其實對身體也不好

建議評估一下吧
走的光采也讓自己開心一點

反正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小天天4014 wrote:
人力資源單位...(恕刪)


這種方式我見多了,叫我去倒垃圾端茶洗杯子都嘛有,我就一次給他洗四個小時,客戶來故意慢慢來,主官後來受不了直接找我說,讓我待到過年完領完年終,期間只要我打卡完在公司內都不會管我,我就是利用那段時間讀書,辦公桌都是考題和書籍。

小天天4014 wrote:
人力資源單位很多都會...(恕刪)

如果是我.我會覺得很爽
不用背責任還能跟年輕人哈拉.手段高明點的還能拐隻羅莉.
也能進一步擴展自己另一層人際關係替自己多少舖點路.
還會有人付錢給我?
這種爽缺我不幹我就是北吃= =+
等崊北爽夠了再走
我是這想法啦

至於尊嚴...........
笑笑就好
應該會有人想扁我吧?
其實尊嚴對我來說並不是一個必備品= =
有很多時候這兩字反而礙手礙腳的
只要能達成我的目標或預定事情.手段不論!(當然.非法方式最下策= =)

工作上的刁難不是沒遇過.只是我都讓刁難者"雷殘"雷的很難看
想玩我?我也能表你!
互相而已!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小天天4014 wrote:
人力資源單位很多都會...(恕刪)


錢就是尊嚴........
人到中老年如果要賺這筆資遣費或退休金
要丟失更多的尊嚴
萬分感謝各位好朋友的熱情回覆!

目前採取的策略

1 開始準備履歷
2 現職工作一樣盡心 無愧於薪水
3 對於主管刁難盡量不放心上
4 思考和公司高層攤牌的說法 還有攤牌的時機 (年關將近)
5 資遣費的取捨(現實經濟問題)

另外有些疑問

勞退新制前後 資遣費的計算?
有沒有和本人差不多年紀 而有類似遭遇? 具體的應對經驗分享?
如果在沒有具體證據下 向勞工局陳述 可以成案嗎? 或是要如何的條件才能進入勞資爭議的調停程序?
若是摸鼻子走人 有哪些方法 可以合法整到公司?


現在台灣的職場環境 對於上班族越來越不利
在沒有利用價值或是CP值下降的狀況下
沒有老闆會感念過去的貢獻
看到三高員工 不如花33K找小秘
難道平實的上班族就只能如此不堪的被壓榨嗎?
會在此求教各位好朋友
除了身心真的遇到壓力無法負荷
是想提出呼籲
如果有善念的好老闆 是不會有搞鬼的員工

還是再次謝謝各位的熱血

若有後續 容後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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