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交貨就是給我搞我11:30進貨,收貨點完後大約也超過12:00~12:30(看貨多少)=>托了我半個鐘頭吃飯休息時間。
若不是上午交貨的話,就是下午16:30給我進貨,搞到17:30才搞定。=>托了我延後半個鐘頭下班時間,又不能報加班費。
貨有時多有時少,少的話半個鐘頭內搞定,但收完貨還要馬上搬進庫房(又要花點時間)整體來說上午加下午的總時間超過一個小時跑不掉。
上午給我這樣下午也給我這樣,整天給我多付出勞力一個鐘頭多的時間。
一個月每天累積下來起碼等於有3天(24小時)工時時間。隱形付出的勞力工時。
為何不選擇在早上10:00交貨 還是下午15:00交貨,這點跟我的組長反應過,但組長回應是樓上採購部門的原因。
後來才發現打聽採購部門的那兩位小姐都是老闆那邊的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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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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