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gen wrote:人善人欺,馬善人騎...(恕刪) 有關於後續該如何針對新客戶所做的反應小弟其實已經再跟家人好好溝通了但就是不知道家人是否能接受阿~畢竟過去的人比較習慣講人情....(OS 誰還跟你人情)
以前的帳只能說吞了吧,後面肯付錢就當作他還有良心現在開始碰到這種的就直接當場扣車,硬要開走就報警不然叫他寫欠條(記得身分證號簽名這種有註明身分的一定要做)不過上面有說開粉絲團跟大聲宣傳的還請三思畢竟這牽涉到妨害名譽的事情,更別說真要拿證據出來賒帳如果沒有類似欠條含有記載個人資料與簽名的這種記錄(店家帳簿不算)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反而你還得在妨害名譽上賠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