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catmm wrote:
我怎麼覺得是 店長...(恕刪)
這是兩面刃,自認能救人…
但這是人家家事,不是我們的事。
我們沒需要去玩火…
沒說,之後店長自爆,他妻子怎麼樣都是他家的事。
如果說了,不幸人家妻子想不開呢…或流產呢…
版主要完全沒責任,很困難吧…
而且畢竟版主又不是人家妻子親友,告知的立基點用意不同…
已經不是好意,而是要讓人離婚。
有需要去玩這火那麼絕嗎?…
如果人家妻子想不開,家庭破裂等,站在版主角度著想,版主要全身而退很難…
因為這樣要是店長抓狂豁出,拿命跟版主拼呢?
版主有什麼好處?
所以何必為了一點業績,搞到有可能產生這種結局…
不彷試著跟店長喝個咖啡好好溝通,
雙方平衡談好,或許以後業績還會更多。
個人積分:403分
文章編號:6514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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