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把求職者當拋棄式物品用?


m21322 wrote:
上個月,我到台灣知名...(恕刪)


人講一個影,你生一個囝
我覺得這樣很好啊?

一開始也講好了,不然那些孕婦怎麼辦,孕婦的問題已經被許多心態不正確的婦女玩爛了


短期的即期戰力剛好可以填補空缺,對資、孕、孕的同事、來替補的新人
都不是壞事啊

即期的工檔也有正式薪資,若對環境不滿意也好離開,對勞方而言我覺得是賺到的



還有補上面的,試用沒有不合法哦
不合法的是找藉口沒有給薪(至少達最低薪資),和沒資遣費
應該這麼說,現在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雖然很多公司口頭上都會說試用期三個月
但公司可以一個月就資遣你,執著在"試用"兩字根本沒意義
除非是約聘,有簽訂三個月短約
否則一旦錄取就是正式員工,做兩個月被資遣一樣是正式員工


m21322 wrote:
上個月,我到台灣知...(恕刪)


培養新人不用找人帶嗎?

帶人的同仁一直在帶新人情緒不會反彈?

主管還要一直去安撫帶人的同仁?

所以你想太多了

就是適不適任而已

會有這疑慮表示你工作經驗不長

也沒待過規模較大的公司

更沒擔任過管理職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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