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你應該遇到專業的。4/1號 他應該會請假, 到4/5的時候會跟你說。做到今天。 。等你下星期一04/06上班 這幾天放假薪水都要照算。 少算 你會收到勞工局的通知。。以後還有勞檢 很麻煩。。因為 我有遇到。。
勇者小欽 wrote:還在試用期....可(恕刪)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條規定。上班就是算正職員工。allmymemory wrote:請問生理假、病假跟事...(恕刪) 事假依勞基法規定需要提前申請,除非有緊急狀況,這部分你可以要求舉證,病假你可以要求大醫院就診紀錄,要不要刁而已,沒有刁不到的,附帶一提你現在資遣他除了這幾天的薪水,遣散費照比例算很少,該砍就砍不用太仁慈。
allmymemory wrote:請問生理假、病假跟事(恕刪) 生理假無解,但是規定一個月只能請一次病假雖然沒辦法事先請但可以要對方提出證明只要你請一天甚至以上收據和診斷證明我們公司是必要的沒有就是不能批准這個病假直接曠職論事假不用說了吧你能事先請的不用附上證明你不能事先請的,假如車禍糾紛之類的請附出相關證明拿不出來一樣不得批准直接曠職論
唉 社會上就是有這些人 真的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聽過更扯的 北市某外商公司員工先請了兩個月的有薪病假 接著喪假 再來育嬰假半年 年假 接著特休 一路這樣連續約一年都沒上班 還是照領薪水...只能說羨慕外商公司的人道主義 呵呵相信台企早就叫你滾蛋了
政府規範是一日一小時擠奶,不是一日兩小時,更何況午休時間一小時也可以拿來擠奶一天工作8小時,有2小時擠奶,工作丟給其他同事,誰看得下去...生理假不是請週一就是請週五...當特休使用孕婦與產婦無敵,誰都不能動,要動得等產後兩年。看多就麻痺了...beepollen wrote:擠奶一次真的要花一小(恕刪)
GoofyGao wrote:唉 社會上就是有這些(恕刪) 我們公司有懷孕後就請安胎假,病假,事假,特休大約整個孕期都休息接者請產假,之後剛好過年度又請事假,病假,特休再來接育嬰假(之後終於離職)整整2年我在助理發的出勤通知mall裡,天天看到她休息然後目前公司裡,還有好幾個每年把事假.病假.特休全休完的高手看得我這個缺錢的好羨慕
長痛不如短痛砍了吧,雖然需要給遣散費,但是依比例算不多,(1年給半個月不足依比例算)比較多的可能是預告薪資,提前10天通知(必須給或是給謀職假一周2天)假設你4/6日通知就必須算到4/16這10天會遇到2周都必須給謀職假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