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那麼多年了,我只有一個心得,那就是"自己當老闆"要有錢絕對是自己創業,當打工仔即使是螃蟹廠,那也是要一直打下去,不然也沒錢,而且還要拿肝換。做生意挑對產品跟門路,一個月就你年薪以上入袋了,有朋友剛創業,就是有那麼高利潤。當然要先評估風險,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成功。
kkmmll.tw wrote:瑞昱,主機板裡面音效...(恕刪) 這兩天一直在想,為什麼我的自選股裡面有弘憶股,然後小小買小小賺了一點點,剛剛發現是搜尋瑞昱看到的。真是感謝您和樓主給我靈感。祝福樓主新的一年年終可以領到滿意的月數。
我也曾是電商員工,老闆三年買二間房(1透天+1公寓),二台車(進口車),但他也說公司膁的不夠多,所以無法給獎金,這就算了,因為獎金不好,所以員工陸續離職沒有補人,留下來的人工作量大增,今年開工公司要求員工不能休假(六日都要上班但只給平日薪資),有同事打了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它回覆需具名檢舉需具名檢舉就絕對會被開除,那自己離職走勞資調解就好幹麻用檢舉的慣老闆真的很多,弱勢的勞工只能靠自己增強自已實力,才能大爽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