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萊爾富工作,離職時,被罰5萬元……

mbljeff wrote:
如果是已記載在合約內的問題
想要回來難度很高
這就像貨運司機與仲介(佣金)薪水很高
但是違規被開單或出事
就要自己掏腰包


合約本身不合理 這在判決來說 會對資方不利

舉例 a脅迫 b 當性奴 逼簽一些 合約

那些合約 在法庭上 是不被承認的

而你舉的貨運司機與仲介 的案例
根本上 與開版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
你朋友該不會就是你吧

勞資契約,除非資方能舉證勞方疏忽導致資方受損,這部分可以扣錢.


薪水會分為本金+紅利/獎金.
勞基法保障的是本金的部分,這部分基本上被動穩贏.

紅利/獎金這部分如果有達成條件的話,自己審核一下有沒有達成吧(ex:全勤)
如果沒寫,那就要看判例會不會認定為經常性薪資....

說實話被加盟總公司罰5萬.....除非那件事跟你朋友無關,要不然應該也不是小事吧
yeskia01 wrote:
我朋友在萊爾富上班,
貪污被抓到想要離職,
店長竟然說要賠5萬,
可以到勞保局申訴嗎?

樓上一堆人都說要申訴... 就是眼殘沒看到 "貪污被抓到" ?
Mosaic
你這是 竹竿裝菜刀~~~~~
tekarin
那是別的網友反諷樓主的。[汗][汗]
你朋友是身障同胞嗎?不良於言、行?有授權給你代理他行使權益嗎?把朋友姓名、店名、地址、店長姓名、雙方對話內容PO出來,別用影射方式!
不會直接打電話給萊爾富總公司嗎?不會到區公所尋求免費法律支援嗎?
yatung1700 wrote:
我朋友在一間萊爾富工...(恕刪)
到底是你朋友還是你?
離職時有沒有造成店家損失?
如果自認問心無愧
直接做勞資雙方協調吧!
PO文說得不清不楚的很難讓大家判斷喔
建議直接到勞工局申訴
雇主最怕被勞檢了
真心不騙
員工犯錯老闆損失當然老闆擔呀!
訓練不足導致犯錯...是誰沒提供足夠訓練?
請到沒能力的員工...是誰聘用?

員工要陪只有一個況: 惡意!!
除非員工惡意損壞不然本來就都是老闆的問題。

HermesParis wrote:
你 "朋友" ?話不...(恕刪)
我提一下,這一類的事情,其實僱主是不能扣薪的,能提出的是明確的營業損失,然後僱主在正常支付完所有薪水後,向法院訴求勞工賠償這份營業損失,並最後由法院依情況裁定勞工是否需要全額賠償、或是部分賠償,跳過這一個步驟而直接扣薪,這勞工就是可以提出申訴的…

不過,彰化嘛,包不準勞工局不會按法規行事之類的,這種鄉下的地方政府公務員,有時作事都很神奇的……
thron wrote:
你朋友該不會就是你吧

勞資契約,除非資方能舉證勞方疏忽導致資方受損,這部分可以扣錢.


薪水會分為本金+紅利/獎金.
勞基法保障的是本金的部分,這部分基本上被動穩贏.

紅利/獎金這部分如果有達成條件的話,自己審核一下有沒有達成吧(ex:全勤)
如果沒寫,那就要看判例會不會認定為經常性薪資....

說實話被加盟總公司罰5萬.....除非那件事跟你朋友無關,要不然應該也不是小事吧


不,這個文章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是離職時被要求繳5萬的『被總公司處罰的罰單損失』

第二個是平常的月薪就老是被東扣西扣的

-
第一段一定是不合理的,因這類賠償損失是要法院裁定的,就算僱主取巧的用獎金方式來扣,那也得員工有那麼多的獎金可以來作扣抵(勞工局若要細究,常態性的獎金會算是基本薪資(本薪)的一部分)。

至於第二段,那就回歸,如果只有扣到獎金的話,那沒問題,但還是要重提一次,常態而固定發予的獎金,『正常的勞工局』會判斷為本薪之一,而不會讓雇主有這漏洞可鑽。

鄉下地區的勞工局我就不敢保證了,那些公務員有些都很不正常…
yatung1700 wrote:
我朋友在一間萊爾富工作(彰化),最近要離職,店長竟要求要負擔加盟店被總公司記缺失的罰款,高達5萬元。請問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嗎? 這是合理合法的嗎? 還聽他說,常常月薪會被扣錢,但都沒有明細,有人有相關經歷嗎?

謝謝。


沒提到你朋友是不是單純的工讀生
看他是不是股東之類的身份
或是之前店家賺得多有沒有分配利潤
提供的資訊沒有很充分
不好下判斷
星幻
還股東…你想的那麼遠、那麼偏?
星幻
還有,哪怕是啥股東,之前的股東利潤分配也不能拿來當作勞工時的扣薪理由,這樣搞依舊違反勞基法,資訊很充份了,只是你硬要多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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