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找不到人 才留你阿,但是他都留你了,你還要走,不知道這樣是不是算資遣?加薪重談條件應該是不可能的,因為老闆會覺得,你表現不好~給你機會再觀察,這是有恩!不是有求於你反正先待著,趕快找到下一份,走人比較實在!
我覺得資遣理由(一)是重點,因為客戶會來來去去,但是從屬關係是不會變的...如果你可以適應他or他可以適應你,那就繼續待,所有事情可以假裝沒有發生過反之,資遣費可以先拿,然後幫忙到找到新人為止...(短期,不超過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