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同事解釋為何不爽砍那七天假的理由真累


david_liu wrote:
那請問您所謂的『實質的週休二日』為何呢?
和公務人員一樣才算嗎?...(恕刪)


就是二例,要真正降低勞動工時,就是要二例

例休,除非遭遇極為特殊情況(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公司才能要求員工出勤。如果雇主要求你兩天都出勤,除非跟主管機關核備,

否則就違反了勞基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要是你真的兩天都出勤,你就該拿到2天加班費(就是多二天薪水),再補兩天休假。

但如果是休假,要嘛補休一天,要嘛就領加班費(休假日當天前二小時1.33計算,接下來1.66計算)。

所以如果是例假,你去加班,除了多拿一天薪水外,一定還可以放一天

休假就只是多領比一天薪水多一點的錢而己,而且公司沒良心一點,完全可以照我之前講的做法來避開

砍七天假的理由,就是因為勞工就算少七天假,仍然少了六天的工時,但一例一休根本沒辦法完全保障勞工

又怎麼稱為實質的週休二日呢?


hei mien wrote:
就是二例,要真正降...(恕刪)

嗯!
不過公務人員的制度好像也還停留在『二休』,目前勞工要變成『一例一休』了。
換句話說,中華民國現行的運作制度中根本沒有『二例』對吧!
連國家的公務機關目前似乎都還辦不到的制度(國家較有保障對吧!),就想直接適用在勞工身上,會不會太強求和躁進了呢?
您所謂『實質』目前不存在實際運作的機關對吧!
按您的想法,那一般公務人員不是一點休假保障都沒有了呢?

david_liu wrote:
嗯!不過公務人員的制...(恕刪)


既然做不到,先前講一定實施,還罵 kmt

把七天假拿的是什麼意思?

自己當選後,七天一樣拿掉,那選你出來是?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真脆瓜 wrote:
既然做不到,先前講...(恕刪)

嗯!那就涉及所謂的『實質』的意含了。
目前的執政者會如何解釋我不清楚,您認為未來會玩文字遊戲或涉及欺騙就看您如何想了。
在這篇的前面已經有人說KMT和DPP的差異了,內容是否為真我不清楚。
不過,『二例』這件事,我目前是沒有看到目前執行黨在選前有明確保證的證據就是了。

david_liu wrote:
不過公務人員的制度好像也還停留在『二休』,目前勞工要變成『一例一休』了。
換句話說,中華民國現行的運作制度中根本沒有『二例』對吧!
連國家的公務機關目前似乎都還辦不到的制度(國家較有保障對吧!),就想直接適用在勞工身上,會不會太強求和躁進了呢?
您所謂『實質』目前不存在實際運作的機關對吧!
按您的想法,那一般公務人員不是一點休假保障都沒有了呢?...(恕刪)


原來如此,公務人員沒有的制度,勞工就不能有,否則就是強求和躁進???

那大哥你知道公務人員加班費是沒有前二小時1.33計算,超過1.66計算的嗎?

而且公務人員的薪水是有公務人員俸給法保障的,不可能因為省加班費而私自調整薪水

勞工有嗎?


樓主原來不是發文批評執政黨說是背棄承諾砍七天假?
怎麼現在又轉向討論起什麼是真正的周休二日?
本來就是KMT沒有實現周休二日, 所以DPP才主張先把七天加回來, 等到實際修法再全國統一, 還得被酸成背棄承諾?
原文一堆錯誤訊息, 整段話都是錯誤描述, 一堆人連求證跟辨別的功夫都不花, 難怪時代笑話用抹黑就可以帶風向

二例是你個人的看法, 一例一休是目前執政黨的政策方向, 政策的實際內容當然可以受公評受檢驗, 這沒爭議
不過對於公司可以輕易用一樣的成本要求休假日加班這點就掰過頭了
基本上總金額不變但是又要cover休假日加班費, 意思就是調降經常性給與的金額才有辦法辦到
但這已經牽涉到勞動條件的改變, 沒有勞工同意是不能辦到的
或許你會說, 勞工弱勢一定得答應 (勞工不同意資方就只能維持或是付資遣費資遣)
但這不是肇因於這次修法所造成的問題, 這是根本的勞資問題, 簡單的說, 勞方的所得絕對值是無法用法律來做保障的
即使修成你說的兩例, 條件更嚴苛, 看起來很美好, 但是因為彈性變小, 企業因為需要雇用更多的人才能cover一樣的工作
賠錢的生意一定沒人想做, 我是不是可以說, 勞工的底薪獎金就更不容易拉高?
勞工所得終究是跟企業的獲利息息相關的, 台積電不需要外勞, 不需要約聘, 作業員起碼年薪60-80以上, 為什麼? 因為它賺錢
更何況, 企業要這樣搞, 某種程度上它的招募吸引力也會降低, 勞工也可以選擇工作, 並不是非得幫它賣命不可





hei mien wrote:
就是二例,要真正降...(恕刪)

hei mien wrote:
原來如此,公務人員...(恕刪)

我只是想表達連公務人員目前只是『二休』的制度,沒有說公務人員沒有的,勞工也不能有,
況且只單純以制度上來看『一例一休』比『二休』好,這應該沒有問題吧!
公務人員加班的費用只有1:1,這我知道。
您都說了,公務人員有法規規範,所以工作權較有保障,但如果這樣,公務人員連『一例一休』都還沒有實施的話,
勞工直接實施『二例』會不會過於勉強和躁進呢?
我覺得您從頭到尾只有『勞方』觀點,會不會過於偏頗呢?
『資方』也是構成社會的一份子,有好的當然也有壞的,『勞方』亦同。
這次的修法,在我看來是進步的,而且落實的話我認為很顯然會增加資方的經營成本,增加勞方的收入亦減輕許多勞方的工作負擔,
政府肯定有評估過,而且我認為如果真的直接實施『二例』很可能造成一些企業外移或休業,那些相關勞方的失業誰來負責呢?
問題涉及的層面相當複雜且廣,您有辦法評估嗎?還是只是依照自己的個人經驗或想法就直接下結論了呢?
光是上市櫃公司就一堆在虧損了,您認為中小企業一定很賺錢嗎?再想想最近的興航,您就這麼肯定您的想法一定是可行的嗎?

david_liu wrote:
我只是想表達連公務...(恕刪)


兩例對於24小時生產的企業來說根本是毒藥

以我們四班三輪的產線來說兩例一實施當天有人請假 就只能請前後班各加四小時

如果其中有一位同事結婚生子 一次請個五天 這五天其他同事就要上12小時的班




個人覺得,作為人資除了基本專業外
更應具備一家企業人力成本及人力經濟學的概念
人資不是一昧為勞工取得福利,也不是老闆的人力政策的應聲蟲,更不是只會招募算薪資
要擴大視野在企業節省人力成本及平衡,為員工爭取福利兩者間取得平衡,才是人資最重要的角色
如先前所說,搞極端損害的不僅是企業本身,同樣也有國家的經濟
周休二例,看似美好,但真如Terry所說,會增加企業勞動人力,進而降低普遍的薪資水平,況且台灣的勞動人力本來就不足,尤其是基層,沒人可以cover企業如何是好?餐飲服務業更是如何是好?工廠外移大陸東南亞嗎?餐廳因無人力周休假日一律歇業嗎?我們現在享受,那我們下一代該如何是好?這個問題先不管各黨政策,時空背景如何,就這個問題本身如何去做,未來如何做好勞檢才是重點

JL2016 wrote:
個人覺得,作為人資...(恕刪)


首先節省人力成本及平衡,為員工爭取福利這些都不是人資的工作

是人力資源管理的範疇,但請你注意"管理"這二個字

我不知大哥你上班了沒,但一家公司的產銷人發財只要加上管理二字,那可是連基層主管都沒辦法置喙的層級

戰略、戰術、戰鬥,請先把自己擺對位子(如果你是老板或是決策核心主管的話,那就當我說的是屁話)

其次大哥提到

JL2016 wrote:
周休二例,看似美好,但真如Terry所說,會增加企業勞動人力,進而降低普遍的薪資水平,況且台灣的勞動人力本來就不足,尤其是基層,沒人可以cover企業如何是好?餐飲服務業更是如何是好?工廠外移大陸東南亞嗎?餐廳因無人力周休假日一律歇業嗎?我們現在享受,那我們下一代該如何是好?這個問題先不管各黨政策,時空背景如何,就這個問題本身如何去做,未來如何做好勞檢才是重點...(恕刪)


我不知大哥現在在職場上是處於什麼位置,可以讓你如此關懷企業勞動人力的增加

但第一,企業增加勞動人力,並不一定會降低普遍的薪資水平,因為人力是有流動性的。

第二,你提到「台灣的勞動人力本來就不足,尤其是基層」,我不知這結論從何而來,事實是台灣的失業率雖然只有4%,但勞動參與率

並不到六成,所以勞動人力並沒有不足,反而改善勞工工時能引出剩下四成的勞動力。而根據審計部指出,台灣15到64歲工作年齡

人口將於104年達到最高峰後持續下降,工作年齡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將從103年的74.1%,持續下滑至150年的50.4%,勞動人口已呈現減

少趨勢,看似台灣的勞動人口呈現減少趨勢,但相較其他國家,74%是很充裕的。再來台灣的勞動人力呈現「高出低進」現象,過去

10年,每年移出的人口約2到3萬,以白領人力占多數,台灣已成為白領人的淨輸出國,尤其產業外移,中高階主管、專業或技術人才外

流和人力斷層嚴重。所以面臨短缺的是高階人才,並不是基層,改善工時才可以留住人才。

第三,以大哥提及的住宿和餐飲業,工資占營運成本比率16%,大哥你說會外移的工廠,應該指的是製造業吧,其工資占營運成本比率才

2~4%。一年增加13天假,算人力成本提高5%,一年成本一億的話,餐廳也才增加80萬,工廠增加10~20萬,達到這樣規模的餐廳會因

此就歇業?工廠就會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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