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kiss62 wrote:寫得好複雜哦!!!...(恕刪) 保全員的薪水很好算,以55K12小時全年無休來說。第一是保全公司費用,其中包含保全辦事處租金,水電費,通訊費,文書費,營業稅等,其餘算利潤吧,只扣5000,其實沒甚麼賺,剩下50K。第二是管理階級薪水,百人來說要四個管理,一個談價約客戶的經理,人員面試排班以及駐點事務處理的課長,以及兩名專員協助處理課長事務。薪資平均算4萬,包含勞健保,三節禮金,特休,伙食,制服,勞退金提撥,四人共計22萬,分擔到百人,每人需扣除2200元。剩下47800。第三,保全員需1.5人,小月計算是1人240小時1人120小時,47800×3分之2=1人份薪水=31866第四,31866需扣除勞退,伙食,特休,三節禮金,實習費,勞健保,公休,制服,手電筒...等等的雜項,這些算1萬就好。第五,最終這個保全員所領的薪水是21866,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還有保全公司給保全員投保的誠實險,還有每月扣除部份的福利金100,福利金作為特殊事件紅包,白包用,最終實領是20500。至於46K就是20500扣6000,另一人120小時扣3000,實領是14500,當然了,他領了20K,但這包含他特休加班,因為違法沒給特休,伙食,三節禮金的。伙食12小時一天兩餐,20天最低2000,特休平均每月1000,三節禮金每月最低2000。結論,46K保全領14500,55K保全領20500。按照政府的規定,實際12小時全年無休合約金要7萬,24小時約要14萬。以上,如果覺得我算的不對,差很大,請指教,感謝。
G-PLUS wrote:物業公司怎麼可能沒...(恕刪) 不懂你算的,一個員工要給三節禮金,特休,伙食費,這些分擔到每個月至少要5000元,特休每月1000,三節禮金一年共24k,每月2000,伙食12小時兩餐,需補貼2600。另外,保全辦事處要租金,通訊跟水電費,文書費,管理階級也要薪水的,百人要四個管理,薪水加勞退,勞健保,特休,伙食,制服....等,另外保全還要實習費,每換一個點,每個人都要實習,這些全部包含在合約金裏,不要少算了一本訪客登記本,都要錢的。我上一篇有計算出來了55K合約12小時全年無休,240小時薪水是21866左右,288小時就是21800+48小時4800=26600元,而非32000元。如果你不發三節,不給特休,不給伙食,遇到這種惡劣的雇主,薪資是26600+5600=32200,確實有32000
保全這行業只能貨比三家不吃虧!小弟2010年應徵保全行業.做大概2年期間離職。當初薪資按照時薪計算1小時固定實拿130元整.每天12小時(1天1560元)1560X22天=34,320包含2餐伙食+交通小補助。
這樓的主題是保全員薪資,有人卻在算開保全公司的成本,已經離題歪樓了。明年一月基本工資調高到23100元,現在計算明年保全員薪水如下。採用勞基法84-1條的勞工最典型的就是保全員,核准工時240H。其薪水計算公式是「基本工資 + (基本工資∕核准工時) X(核准工時-每月正常工時)」,將法定單週40H反推年度總工時,再分攤至12 個月,故每月正常工時=(40×52週﹢8時)/12月=174小時。保全員240H工資不得低於23100+(23100/240)X(240-174)=29453元。基本工資為23100元/月,換算時薪23100元/240時=96.25元,保全員月總工時若是288小時,超過的48H有包含加班費其算法(96.25元×4/3)×48小時=6160元,再加上29453元共35613元。有一點要提醒的是有些保全公司會說以月薪計算,月休6天薪水35613元這要在當月是30天的月份才正確;因休6天做24天月總工時288H,若是31天的月份休6天還是領月薪35613元那一整年下來保全員是吃虧少領的;重點不在每月休幾天做幾天而是要以總工時計算薪水。如果真的要講天數那就以一個班12H來說,240H是20天,288H是24天。再強調一次,勞動部只規定月總工時並沒有規定天數,保全公司要排一個班8H也可以,那一個月30天共240H。明年保全員240H工資若低於元29453 (288H低於35613元),請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檢舉。
Justice.late wrote: 朋友在新大樓當安管240H 月薪兩萬九這樣算高還是低? 目前勞動部規定240 H不得低於28050元,29000元有高於這個數字不錯了。現在的保全員普遍都是一個班12H。會影響薪水高低主要在站立時間久不久,一個原則就是站得久薪水就高。有些豪宅的保全員就是所謂的西裝哨,穿西裝一個班12H至少站10小時;穿西裝要是都是坐著就不雅觀了。像這種西裝哨一個月240H起碼有4萬元。要是社區的保全員,一個班頂多交管一個小時,其它時間都坐著值班,這種錢不會多。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一般公司288小時給32000.33000雖說政府規定33917,但大部分都給不起 之前有些負債的當保全員,不想還錢就跟公司講說不參加勞保,薪水就到公司領現金不要經過銀行薪資轉帳,一般的保全公司會同意。可是後來有人跟勞動局檢舉,僱主因為沒有幫員工投保而被處罰。所以現在的僱主都風聲鶴唳,都會跟應徵者講說一定要參加勞保,不參加就不雇用。只要有人跟勞動部檢舉,保全公司給的薪水低於規定而被開罰,這些業者馬上風聲鶴唳就怕了,一定依照勞動部的規定馬上給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