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麼通知離職不重要重要的是提離職了 即使被挽留還是啥要求公司正常的離職程序都要自己走完那是對"自己"負責如果提離職過程跟申請離職程序產生爭議可以直接到勞工局申訴然後協調至少時間點都會有證據一個不負責任的員工 + 一個靠氣勢壓人違法老闆能再一起工作 也是緣分 加油吧 在鬥三十年
如果以後到大公司不能用這樣的離職程序...要注意一切要照程序來,就算員工站得住腳,吃虧的還是員工...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公司請律師每天領薪水跟你玩,你沒那麼多時間每天跟他玩....除非,你也很有錢,請個律師跟他玩....但是有錢,又何必在乎....很矛盾吧~~
挑星期五說不幹有什麼用意大家就心照不宣了只能說你有成功整到老闆了以你對工作的熟悉度不還不足抵一人的工作量所以不應該跟你索賠一人份的損失?但卻應該給你滿滿一人份的薪水?剛來就對你百般刁難?是原本就有仇還是老闆犯賤希望有個人來整他?就上勞工局調解吧希望你老闆是聽到政府局處機關就嚇到漏尿的那種人這樣你就有希望在調解時就拿回薪水不然就要提告了告的話你的贏面是比較大因為重點是老闆扣薪,而不是你做了什麼讓老闆要扣你薪的事
於「理」:1.公司不可以用任何理由扣留工資.2.離職需要告知,如有合約約定需辦好離職手續才算正式離職,需以合約為定。3.如可以證明16日已到職(打卡、簽到表都可,至少需有複印件),可以向勞保局投訴。(罰款可能會高過薪資,通常公司會付薪資了事)於「情」:1.離職方式較有爭議,如果是要繼續在同行就職,建議以合情合理,忍一下為之。2.對自己負責,換位思考,找一不知情朋友,說有個老闆朋友,他現在遇到員工用Line離職........聽聽看朋友怎麼說。3.到了法院,千萬不能心軟,否則法官會認定是自己的問題,有可能判決出乎意料。以上是我的建議,歡迎參考...
人是百百種 , 老闆其實是在測試您 , 有的人摸摸鼻子 , 認了老闆就賺到了 , 您跟老闆爭 , 老闆跟您慢慢耗 , 最後再用最少的錢的您 , 您卻要勞心勞命才能拿最少的薪資去勞工局也好 , 請他們幫您調解吧 , 別指望會有多好現在還是先做臨時工吧 , 等問題有個段落再找個正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