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dashone wrote:如果是月薪制,而且老闆也准假了,是得付薪
台灣勞工全年平均下來每個月的上班日僅 21 天。
用你的公式的話,把這 21 天全請假了!一天班也不上,
老闆還要發給你 4800
Q:請事假 1 個月公司須給付工資?
A:按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規定,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1 年
內合計不得超過 14 日,雇主針對勞工事假期間可不給工資,惟勞工事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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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
入請假期內,其不計入請假期內者,工資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規定,由
雇主照給。至事業單位優於法令所給予勞工之請假期間,如遇上述應放假之日,
是否應計給工資,法無明定,宜由勞資雙方先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