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dashone wrote:
台灣勞工全年平均下來每個月的上班日僅 21 天。
用你的公式的話,把這 21 天全請假了!一天班也不上,
老闆還要發給你 4800
如果是月薪制,而且老闆也准假了,是得付薪

Q:請事假 1 個月公司須給付工資?
A:按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規定,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1 年
內合計不得超過 14 日,雇主針對勞工事假期間可不給工資,惟勞工事假期間
31
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
入請假期內,其不計入請假期內者,工資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規定,由
雇主照給。至事業單位優於法令所給予勞工之請假期間,如遇上述應放假之日,
是否應計給工資,法無明定,宜由勞資雙方先行協商。
我覺得這就是慣老闆啊

休假扣錢的時候用月薪去除以上班日!!
要你加班的時候用月薪除以每月天數補給你...還不加1.5倍!!

更扯的加班要你強迫換成特休...然後不給你放!!用月薪除31....在最後你離職時算給你!!
或者把你逼走~省下一筆資遣費!!!

台灣慣老闆很多的...今年公司沒賺錢發半個月獎金!!但老闆過年前換了台賓士S系列
zxc120819195229 wrote:
這是我男朋友的薪水...(恕刪)


一天一千....

月薪應該 30000 啊....

直接拿去勞動部就好了.....

他們自然有人會來檢查...

這樣不如跟老闆說我日領 1000. 不要算月薪....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zxc120819195229 wrote:
這是我男朋友的薪水...(恕刪)


假日不能算吧...不合理阿
這個老闆夠黑心,左算又算都是凹人的算法,趕快檢舉吧,救救老實人

輕鬆騎 wrote:
等你有一樣經驗時
欠錢`撞人都不負責任失蹤
再來發表你的感想
然後被別人說你狹隘


樓主說她男友是原住民只是解釋有矮靈祭(她男友應是苗栗或新竹一帶的賽夏族),
跟什麼欠錢什麼的有什麼關係? 漢人, 平地人也是一堆欠錢,撞人的吧?
貴閣下講這種話明顯有歧視嫌疑!

個人和原住民打交道, 比平地人輕鬆得多! 原住民單純沒心機多了!!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檢舉啦,這種老闆讓他找不到人才是王道
他給這麼差的條件,下一個工作會更好 加油
合不合理其實妳男友心裡有底
不用你刻意幫他算
zxc120819195229 wrote:
這是我男朋友的薪水...(恕刪)
換工作吧⋯⋯去麥當勞還比較多
這薪資貸可能是男友寫給妳看的的特規版本

私房錢妳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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