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一兩天沒什麼問題,但一直請是要我怎麼營運啦!

bow426 wrote:
真的不說自己有一天也(恕刪)
開除
挖賽,可以這樣請假,我看大大事遇到老江湖了
特地登入來回這篇,跟你分享。
前任職公司在中國有辦公室,大約40人左右。
有一位員工離職,她做大概有20年了,因為家庭因素跟年紀決定要離職。
因為是認識很久的,她轉介進來的遠房親戚,主管也就接受了。

這位親戚的職位是基礎文書處理工作,她年紀約40,本來是在長期待業中。
進來約不到3個月告知公司,她懷孕了,公司要依法補助她。
結果大約再過3個月後,她就要生了,然後"非常積極"的爭取各種補助跟休假,因為中國的各省市還有一些地方的補修條件比較模糊。

我後來想想,當初應徵時她就已經懷孕了,刻意隱瞞,出來工作純粹就是為了補助跟給薪假。
最終結果,公司花了9個月的薪水,請了一個幾乎0產值還沒過試用期,甚至一開始就有說謊嫌疑的職員。
我就是那個在台北跟她對接的同事,被丟下一大堆爛攤子去收尾。
allmymemory wrote:
請問生理假、病假跟事(恕刪)

都當天請!考績!
說真的因為剛到職如果她真的在意
不會這麼敢請
不貳過 wrote:
4/1 有可能來個電(恕刪)

4/6日她提出離職了
理由:男友調差
一個體質健全的公司是不會因為一個擺爛的新進員工就如何,
除非這公司的管理是有問題的。

新進人員良莠不齊本來就是常態, 沒人可以在面試時就能辨別好壞,
重要的是, 管理者怎麼處理?
依照勞基法處理新員工,基本上花不了多少錢。

納蘭覺得重點應該放在:
公司怎麼處理這件事的方法和態度,
讓公司其他的員工理解和警惕。
來個不好的新員工,
如果處理得當,
反而對公司的管理是有助益的。

幾萬塊錢, 對一個20人左右的公司,
不是件大事, 只要處理的好, 收穫可能這些錢還多。
沒有歧視的意思,但依經驗來說
請假比較誇張的,真的大多是女性
拉低賽達人 wrote: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條(恕刪)


勞委會(86)台勞資二字第035588號:「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之試用期,尚非法所不容。」因此,即使勞基法並未明文規定試用期,但只要不違背誠信原則,約定試用期仍屬適法。
懂嗎?
cctv9999 wrote:
借版搭問公司有位員工(恕刪)
我還看過一天跑廁所32次......
這種員工,她自己離開是最好的啦

4月1日
她到底有沒有請假


bow426 wrote:
4/6日她提出離職了
理由:男友調差


真的不說自己有一天也會發這種文章 人生中無時無刻充滿驚喜
事情是這樣
小弟公司目前16個員工
大家安分守己上班快樂合作無間,工作氣氛算還ok
直到3月16日來了一位新人工作也無大缺失
但就一直請假

27生理假
28周六
29周日
30事假
31病假
4/1假如這天她又請假
4/2連假
4/3連假
4/4連假
4/5連假

就是3/27-4/5一路放下去
請假請到引起公憤!
請假一兩天沒什麼問題,但一直請是要我怎麼營運啦!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員工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輕易剔除

別人不這樣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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