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高級打工人
加盟店老闆說的99%~出問題"品牌方"永遠最大發聲權...
例如這件事情如果員工報出來~影響品牌方利益~"店長或者所謂的加盟主"
可能要被罰款巨額~
因為對於
店長VS員工~(雇主與雇員)
員工有勞基法保護,店長頂多算"雇主",除非有偷竊或破壞等問題需要賠償~
不然你說OOXX都是沒用的~
那假設員工沒錯,或者聽起來就是"被勞基法保護"~
那就變成
店長VS品牌主 (品牌合作關係,但理論上來說"店面品牌、員工,加盟主、店長都是品牌方資產)
因為店長想要"惡意刁難"品牌方員工,或惡意扣薪水~所以,老大要跳出來維護品牌並(順便)保護員工~
因為店長除非不要這個品牌,不然店長或加盟商跟品牌主=合作關係
很多東西都是白紙黑字寫著的,要罰款多少...等等,但本身都是對"加盟商"不利~
但加盟商的利潤肯定也是有~( 遠高於勞工階層~但通常低於自營階層 )
加盟水很深...,你以為加盟了你就是"主子"~完全是錯的~
加盟其實就就很像~三國志~你頂多算個"武將"~有理想有抱負~所已找了一個"主子"~
但根本上你還是要聽"主子的"~那我們底下的員工頂多算"兵"或"伍長"通常要混很久才能混到一個"百夫長"~
只是三國志裡面" 兵 "不受勞基法保護、但現在勞工受勞基法保護...
另外有一個人說,"貪汙"我理解成"盜竊",應該可以~
可能就是"沒開發票 把錢放自己口袋"或者其他投機取巧的方法~
基本上有錯在先,簡單說對方有證據的話,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單純就是"雇員"偷東西,被"雇主"抓到,然後罰款或者"關起來",就這樣~
不需要到勞保局申訴了....
個人積分:11分
文章編號:82119702
個人積分:2635分
文章編號:821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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