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9282001 wrote:
如果公司真的哉贓給你,警衛也不敢做證。...(恕刪)
你放心吧,大公司不敢說沒警衛,如果查證其他離職員工有,那麼這家公司一切提告全部徹消,還得付出造假的法律責任.(警衛比你怕事
)國外有些還搜身,總經理離職也一樣待遇,反觀台灣卻給人有"罪嫌"的感覺...其實這些都是名詞用語導致.
ARM2402 wrote:
南部企業實在無法比北部
老闆與老闆娘吵架,因為員工分配的工作問題,但是突然聽到一句話,從此對工作沒有熱忱了
老闆娘說:你們是我請的員工,就是我們家的奴才,叫你做什麼就做什麼,講那麼多理由.
老闆解釋:因為老闆娘早期是南部富裕家庭,從小嬌生慣養,茶來伸手,飯來張口,家裡養了一堆僕人...
所以用人不看技術與學歷.
...(恕刪)
ARM2402 wrote:
老闆娘說:你們是我請的員工,就是我們家的奴才,叫你做什麼就做什麼,講那麼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