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個人來說,來台灣工作,不如在自己當地擺地攤做吃的生意好,我自己花2W左右的錢,開著電動三輪車在學校門口或者夜市賣奧爾良烤翅,每天也能賺幾百元RMB。像我學習烤翅的地方,兩夫妻的買賣每天都是1600左右,好的時候2000RMB以上,平均開支減下來,個人也是1W多,兩夫妻一共都是2W多RMB,這種生意比台灣所為的22K或者28K好多了。
對於服貿說一句心裡話,你們簽服貿怕被統,但是你們不簽經濟十年後絕對會更低迷,不過我支持你們,退回服貿不簽服貿,我支持你們學生,這種不公平的交易本來就不應該存在。
何必勒,對岸的撥點零頭直接買台灣廠牌,讓台灣人幫對岸的打工就好啦。
還可以藉投資大幅購買土地資源,多棒。
台灣人要合理的薪水,就去國外或對岸阿。
去對岸的商人,開工廠,能讓對岸的人民有工作。
去對岸的台幹,食、衣、住、行都在對岸,一起促進對岸經濟活絡,多好啊。
留在台灣的產業呢?
日後要面臨欠缺中產階級的台灣市場、土地成本的提高、外銷又有關稅。
拚成本拼不過,產業要改型又缺人才。只好人事成本再降低啦。看能不能靠低價來賣東西給歐美。
留在台灣工作的人民薪水提高不上來,買不起房子。
政府只會跟你說
留台灣的企業或一般人民,就等者面對這一切吧。誰叫你不去對岸。
我都已經幫你簽跟對岸的協議啦。由那些人去簽的、協議內容你不要問,反正對你好就是了。
就算是立法委員來審閱,也不能修改,因為我們是有法治的社會。
跟其他國家簽協定,很抱歉,對岸會擋,所以我簽不下來,
以後對岸給甚麼就吃甚麼吧。
服貿就是這麼棒。促使這程序的加速發生,愛挺服貿的人請繼續挺下去吧。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