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w28 wrote:老婆的公司.......(恕刪) 我來回你關於簽約和離職的正確資訊答案是~你老婆不用賠錢,而且可以正當離職~老闆管不了你老婆的管你簽了多少張合約,一百張都沒用"任何"想綁住員工的東西,大法官釋憲過~ "違憲"如果離職後老闆拿約去提告,就告吧!你連律師也不用請,自辯就行違反憲法 15 22 23條違反一條就已經死路一條了,還違反三條簽約! 根本是資方來騙不懂的人的不想幹!! 離職吧!勞基法有保障離職不能扣薪
row28 wrote:老婆的公司........(恕刪) 簽超過兩年就可以告他,明明是長期需要,簽什麼約聘,打官司政府會幫你找律師。現在可能是問你 年終跟產假 你要哪一個,反正年終也不會多了,先拿到產假,再去拿年終。拿不到法院見,反正是約娉,記得要錄音啊。
row28 wrote:老婆的公司.......(恕刪) 怎麼有這樣的老闆??活生生的例子就在你面前!!全力支持老婆??那老婆的意見呢??我覺得 妳都是口說白話!!還沉在 怎麼有這樣的老闆 就沒下文了!!再來就是全力支持!!失業 被告 小孩少一份薪水養 你都支持??那反過來呢?? 你也支持嗎?
這什麼爛公司~!!台灣~真是他媽~鬼島!!每個女性生產就準備丟掉工作? 一點都沒保障!!難怪會不想生,原因是只要一生小孩1.生產期間是一個負擔2.生產後沒有工作又是一個負擔3.小孩出生後又是一個負擔哪家公司公布出來,女性員工通通拒絕該公司!爛透了!!!台灣少子化不是沒有原因,有些人腦袋有洞比以前以前以前.....以前是一個人的薪水可以撐一個家庭,甚至可以買房買車。現在呢~ 能租屋,維持生計就不錯了。別什麼都拿自己的最高標準去看別人的生活水平,這叫沒同理心沒有勞工,你們老闆吃土吧!別忘了要飲水思源,這個是老一輩的想法,怎麼都沒保留下來! 爛透了!還有些網友是老闆派來的嗎? 一直替資方說話,明明就違法!還要自己吞!很簡單不想付,就開個遣散費+非自願離職,很難嗎? 很難嗎?沒本事當老闆,就別當了,處處為難別人,浪費人家的人生。
所以討論合理性跟實際發生的情況叫做護航?1.我只認為這不應該由企業主負擔 應把角色轉成由第三方的保險來處理不就沒有了勞資雙方的爭議 這不就是先進國家的社會福利的一環嗎?以勞保來說,政府,公司,員工每人都有繳納一定的比例,而保險的精神就是互助,不然倒底繳來做什麼?2.不對的政策就要改,什麼叫做要開公司就要承擔這些成本,開公司不就有繳稅了嗎?員工勞保,員工健保,員工就保,員工團保,員工勞退,營業稅,營所稅,綜所稅......當老板的一樣都沒辦法少繳,都躲不掉(不要跟我扯什麼老板都沒誠實納稅,大多都高薪低報,有違法沒去捉,那是勞動局跟國稅局的責任,同時也是員工的問題,現在有投訴專線可以打,另外你也有開除老板的權利)3.另外照你的看法來假設,今天大家都以大公司來舉例,如果換成你每天幾乎都會進出的便利商店來說我請教你,一間便利商店加盟店的老板,假設今天一個女員工請了產假56天,育嬰假半年,你要這間便利商店倒嗎?你知道台灣都是靠中小企業跟這些店家在撐的嗎?當然我想不會,因為店家在請員工時就會先評估了1.從性別挑選-->不要挑女員工2.從年紀挑選-->選大學生或者選二度就業婦女3.從戶口挑選-->是否已經生過小孩了,有兩個以上的較安全那今天假設被排除在這些條件外的就是你的家人或朋友,你做何感想,不是僱主不想請,是真的請不起,但這些人不是很可憐,爭取工作變的不平等4.今天勞資雙方是一種互相的關係今天僱主請員工來上班,是請員工來幫忙,同時也給予了同等的報酬員工有幾個權利可以申張1.不符合勞基法,你可以投訴他2.不用任何理由,你也可以開除他(僱主)而僱主沒了員工幫忙做事,他就賺不到錢,那賺不到錢他就會倒,沒什麼誰強勢誰弱勢的問題(勞退舊制我就不敢說了,幸好已有勞退新制)5.希望你未來事業有成當一個好老闆,給予員工優於勞基法更好的待遇,有你社會才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