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貪汙新台幣10元不成?

hlwj.tw wrote:
從發文者的發文就知道
現在台灣年輕一輩公務員的心態跟觀念是怎樣了...
唉唉唉~


不要亂扣帽子,原PO可不是什麼年輕公務員

新一代的公務員因為競爭激烈,素質與早時阿貓阿狗都考得上的年代完全不是同一個層次

當然老鼠屎各年齡層都有,但就我交手的經驗,年輕人的熱忱與態度是等退休的老頭早已拋諸腦後的

軍公教皆然
就算是10元也可以被當成挪用公款

差不多先生,可以進步一點嗎
人最難處理了,要處理一堆人的事,一不小心就出錯,照規矩來好處理才不會亂,這不是10元的問題,看那個量多驚人,還有人的問題,你覺得可以這樣,別人覺得不行,那聽誰的?規定就很好用⋯⋯
這好像與公家、私人單位沒關係而是與會計帳有關係。
早年在私人單位上班時,同期有個小會計每天為準時下班約會,都想盡快把帳作完包括自己補貼上一些小錢。直到某天(不知年底、月底還是被查帳等等情況..)才發現事情大條了,當時的情況有多慘呢?如果殺人沒什麼罪我想老板娘及老板當場可能就把小會計給幹掉了。結果公司花了好多錢重新算過帳才了事的。
因為我也不懂會計只聽同事比擬一下:

A=B=C=D=E
如果C應該等於D而不等於D時你用外力把他等於就會出大事。

大概就這樣。你也不要灰心慢慢就習慣了。
其實很多人都知道法律是立法院訂的但出了事就是公務員爛、公務員壞,但如果是好事呢那就是領導英明、立法委員德政選舉時大說特說。公務員的功能就是拿來背黑鍋就是拿來當擋箭牌的,如果你真不習慣那日子可能會很難過。


M@gic wrote:
為什麼這套近乎苛求不准出錯的標準不用在私人企業身上?...(恕刪)


為何你會覺得私企就會允許出錯?

你問問看銀行業 當天現金要是跟憑證對不起來 就算差1元 讓不讓你下班

M@gic wrote:
為了一張不到10元的...(恕刪)




就你說的"難怪台灣會越來越沒有競爭力......"


如果你真的是公務員,真的是壞了公務員的名聲

不管是10元、1元、100元,帳目不符就是免談~

虧你還是公務員?!你這種觀念實在是讓其他公務員蒙羞...




M@gic wrote:
為了一張不到10元...(恕刪)


只能說你能力不夠吧 當你的主管比較倒楣

以我財務相關的工作經驗 很多會計師為了追幾塊帳差也是追的天昏地暗的

銀行追帳差也是查到半夜一兩點

也沒看到有半個人抱怨的

各自專業能力不同 你不懂 當然會覺得奇怪...

不要自己能力差 就以為別人都一樣
版主的意思大家都誤解了,他是在反思,10元的差距沒有更有效率與適法的解決方案 ? 如果是我拿10元來賠比浪費一下午還值得。
這是比例原則的問題,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何況這不是法律層次,充其量是規程規則的層次,我也認為民間企業講效率的方式是不會這樣做的。

版主的主管與辦事的流程真的太硬梆梆了,至於依法行政當然是不能挑釁的,版主別太激動。

jyhjen wrote:
版主的意思大家都誤...(恕刪)


你這樣說是沒錯
但解決之道目前還是無解吧

這樣說吧
假設國稅局要追討5塊錢的稅金,結果用掛號寄出
成本比這5塊高,但假設國稅局不通知,以累計方式
等到一定比例再通知,民眾會質疑,為何不通知
累計時,也需要做資料,這樣一來兩邊都不見得有利


不爽不要幹啊,這種東西怎麼可以依金額大小來判斷呢…

我臨停黃線5分鐘也被開單啊,警察的效率超高的,我也不能怪小吃店的老闆,整條路5百公尺,
一年前有停車格的,現在都沒有了,公務員改善交通的方式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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