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完產假和育嬰假就閃人,妥適嗎?

老闆請到你這種的,應該只有無言兩個字。。。唉。。。。
小稚01 wrote:
想問問版上的朋友,
身邊是否有同事,是請完產假+育嬰假即離職的?
(不論是資遣或者自行離職)
這樣子作法妥適嗎?...(恕刪)

就法律面來說,完全合法,因為這是你的權益沒錯.
但你的選擇,對老闆或公司根本沒差,有差的是你的同事.

我遇過最誇張的是,面試沒說已經懷孕,(很瘦,看不出來)
上班後沒幾個月差不多可以做事時就請產假去了,嗯,馬上要有人要接手做她的事.
回來後再過幾個月,剛回憶起怎麼做,又請育嬰假一年.育嬰假結束回來後就離職.
算算兩年多的時間,實際上班不到一年.

對公司來說,本來就要付薪水,但是你請育嬰假領不到全薪,
對公司來說可省下一些薪水,而其他同事就得幫妳做完妳該做的事.
因為你佔了缺,公司也可以不補人.直到妳離職,才有辦法補人.

所以?就我所知.她離職後沒人跟她有連絡.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小稚01 wrote:
目前懷孕6個月(就...(恕刪)

合法,也沒有不合理,或許你覺得有違道德感,放心吧,對公司來說沒有不能被取代的員工

小稚01 wrote:
目前懷孕6個月(就...(恕刪)


為何不妥當?
難道女人天天生小孩嗎?
這本來就是該有的權利
本來就是要請完育嬰假
沒有什麼好說的
我們公司的女生還會申請育嬰留停1.5年
如果外面沒機會發展還可以回來
My Blog -> http://saintchris.pixnet.net/blog

小稚01 wrote:
目前懷孕6個月(就...(恕刪)


既然政府給你了這些福利

站在勞工的角度來看

自己的權益當然要爭取


我的想法是

如果真的缺這些錢

我會去爭取


但是

如果家裡過得去

就直接離職吧


一般的小企業在現在的大環境下生存並不容易

現在妳是勞工

假如將來有天您或您的家人要出來創業

一個員工這樣請假也許還OK

如果二個、三個或四個接連這樣請假呢

有多少小企業老闆可以這樣撐

您可曾這樣想過


中華民國的國民福利制度只能在大企業或稍有規模的企業實施

真要小企業老闆這樣跑制度

恐怕小企業老闆只願請男工

而大企業老闆現在也在積極朝"關燈工廠"努力前進

妳現在也許享受得到這些福利

您的孩子呢

您的孩子將來是要面對"關燈工廠"

現在這些福利是否能撐到您的孩子長大後懷孕還不知道


福利不是如前面那些網友那樣說的消耗掉的

願意懷孕的女生都這樣接二連三的懷孕請假

老闆將逼得得將大部分的生產力落在男生的身上

女生的工作權被限縮就可能無法避免


過得去就直接辭職吧

趁著這些日子充實自己

也許生下一胎時你就不需要這些福利了

把這些福利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老闆說女同事請育嬰假不能補人。

你們就信了?



不補人,是真,

不補人是因為女同事育嬰假還沒離職,是假。



育嬰假可以請兩年,不就要空缺兩年?

老闆這種鬼話...結果員工還信以為真彼此內鬥。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除非家裡很有錢...
不然這種方式我覺的沒什麼不妥

老闆都能拚命的在符合法規的情況下
盡力的剝奪員工的福利...

那員工為何不能在合法的情況下...
努力爭取自己的福利...


如果跟主管感情不錯的話..
到是可以事先透露假都請完後就會離職...
讓公司可以開始找人補空缺..
sunshine991223 wrote:
ok啦軍公教 校長...(恕刪)


一年52周,周休二日扣104天,365-104=261天上班
還不包括國定假日及特休,
如何請323天病假?
公司既然不需要負擔,
也是法律規定的權利,請育嬰假沒啥不可,

癥結在於妳有這打算了,妳會在請假時直接告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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