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_168 wrote:
桃園其實還好,我本人...(恕刪)
Ace1230 wrote:
您好,感謝這麼細心...(恕刪)
樓主好:
我好奇猜一下...
公司名字超過兩個字 最後一個字是達的那家嗎?(純好奇而已)
還記得我在前一篇有提到:您的時間不多.
是指您能決定的時間不多了.
從知曉調動事實到決定(留或不留).您只有30天的時間能決定.
簡單說就是:如從知道開始算30天後 您才決定不幹了.公司可以依法要求您自行離職.而不是資遣.
其實去年我碰到類似的問題.只是不同的是:公司並沒有資遣人的打算.就是要求我們一同跨縣市搬遷.
所以我當時跟勞動部 勞動局 還兩間. 搬遷前公司所在縣市的勞動局及預計搬遷後的勞動局.全都問了幾遍了.
如果你不打算留:我真的會強烈建議您跟調動前所在區域的勞動局先詢問一下.
但如果覺得轉業是個問題的話.何妨仔細想想如何能解決的方案?
在大溪買台二手摩托車放大溪交流道下去的全家.就靠它來解決在大溪的交通問題.
或是就可以理直氣壯的說要考張重機駕照.買台黃牌代步車.
走台3去大溪上班.有空上個台66開到底去觀音看一下風力發電.(其實平鎮二的中豐路..值得一去啊)
這可是熱門路線啊.想一想多幸福. 重機族只能休假去.您上班也可以.開心啊.
PS:不用問勞動部了.真的要申訴也只能找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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