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和軍公教比較起來-是繳少少並不是領少少喔

勞退有公司提撥超過6%的嗎?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389687304.A.975.html

主管不適用勞基法?
代表資方利益負責管理指揮監督者,所以不屬於勞基法所保護的勞工。
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23208

jhu88 wrote:
主管不適用勞基法?
代表資方利益負責管理指揮監督者,所以不屬於勞基法所保護的勞工。
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23208

你迄今仍沒提出你幫你的公務員同事做過些什麼

你自己找來的文章都不仔細看的嗎?
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23208
主管不適用勞基法?
在實務上,有個形式上的判斷標準,如果你在公司法上被登記為經理人,或是被公司章程規定為委任經理人,並和公司簽下委任契約,不論你的職稱是總經理、協理或襄理,都算是委任經理人。

不過,為了避免雇主浮濫地把勞工列為委任經理人,以規避勞基法的保障,法院不會因為你有以上2種文件,就認為你是委任經理人,而是會看你工作實質內容是否有代表資方管理的權限?是否有別於需要受到指揮監督的一般員工?

勞資雙方若因相關糾紛而上法庭,法院會視你有沒有人事任免權?有沒有財務控管權?有沒有對外代表公司簽名的權力?有沒有自我決定的空間、而不是聽命於他人等標準,來判定你是不是屬於委任經理人。

不過,以目前的實務運作來看,企業的總經理一定屬於委任經理人,是最沒有爭議的,而副總經理、總監這種階層比較是認定上的灰色地帶。簽訂書面契約才能保障權益

我只是資訊部門主管
所以並不是"委任經理人"
例如我評估哪個工程師表現優良該加薪了
雖然老闆不太會否決我提出的事情
但在程序上卻還是需要老闆的簽名後工程師加薪才生效

如果老闆要我走人
或是我自己想走人跟老闆提辭呈
都還是要按照勞基法的規定(例如預告天數)來做

對了,如藍字部分
我的雇主都沒浮濫的把我列為"委任經理人"
倒是你好像迫不及待的想把我列為"委任經理人"?
蝦米爸爸 wrote:
首先,請你先說明:...(恕刪)


由國家負擔的第一支柱中,加拿大以「老人年金」(OAS, Old Age Security)為主;
第二支柱則是由私營企業,如雇主分擔的強制性提撥計畫,像是「加拿大退休金計畫」(CPP, Canada Pension Plan)。

第三支柱則是個人儲蓄計畫,包括由雇主興辦的註冊退休計畫(RPP, Registered Pension Plan)與私人儲蓄的「註冊退休儲蓄計畫」(RRSP, 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s Plan)。

第一支柱屬社會福利,照顧弱勢。
第二支柱強制雇主分擔提撥屬社會保障(不確定是否為社會保險)
第三支柱是由個人儲蓄與由雇主興辦,這屬勞動市場勞雇自由契約部份。

台灣勞退新舊制屬性為雇主責任與第三支柱較為接近。

蝦米爸爸 wrote:
你迄今仍沒提出你幫...(恕刪)


所以你只是小監工,是勞工不是一級主管,錯看你了,想說績效卓越應該是受公司重用。

貴公司一樣提撥6%的吧,可以幫你底下勞工去跟雇主協商提高勞動條件,可惜公部門不行啊!

公部門條件公開透明全世界都知道。
jhu88 wrote:
所以你只是小監工,是勞工不是一級主管,錯看你了,想說績效卓越應該是受公司重用。

你會看錯文章(例如委任經理人那篇)
以及你連勞工都可以看成(抹成)資方代表
要是被你認為看對了,恐怕才是不幸的事情

至少我做到了:
一、讓工程師免於加班(這在資訊界算不容易)
二、幫助工程師成長茁壯(並用加薪肯定其成長)

更早以前,我保公保的那六年時間
除了做好本職工作,也額外幫任職單位開發資訊系統
這也算是我沒領額外薪水幫同事所做的事情
(資訊化後,同事可以省下一些繁瑣的人工作業)

你幫你的公務員同事做了什麼?
這個問題都快被問爛了,你還是沒回答
所以你在工作上只會自掃門前雪看來是很有可能的事

蝦米爸爸 wrote:
你會看錯文章(例如...(恕刪)


資訊部門直屬總經理或CEO是一級部門,一級主官是資方代表有什麼問題? 當然小監工不是,這點是事實。

我幫他人做什麼干你何事? 回答你? 莫名其妙!

勞退不是固定6%, 是最少6%現在明確知道了吧!

勞工吵退休金找雇主是真正的事實,蔡大嬸沒講錯。

砍掉外勞,勞工薪資就上來了,當然產業也會受到影響,但政府介入勞動市場過頭的結果勞工被犧牲掉了。


蝦米爸爸 wrote:
我們部門的工程師準時下班
也不用把工作帶回家去做

就是因為這種事在台灣變成常態了
所以我才會說免於加班是我能幫我們部門工程師做的事情之一

如果有看"人月神話"這本書的人就會知道
軟體開發其實是世界上最複雜的事情之一
而且不能用『1個人做10個月,那10個人應該就做1個月』這種思考模式


1.沒人加班表示工作量可能過輕,所以有砍人的空間。
2.雇主是想凹人沒加班費的加班,美其名叫「責任制」。
3.主管沒下班,明明沒事勞工還是會等主管先下班,正常下班會被主管關切,理由如1.

做軟體開發回家後腦袋還在跑程式很正常的事,不用把工作帶回家是謬論。
當公司不挺你這位主管,你就會被處理。
這篇怎還在討論啊~~

家裏沒軍公教的勞工,一定是支持軍公教年金改革的啊~~

就是見不得別人好~~

就是見不得別人好~~


就是見不得別人好~~



扯什麼為了國家財政的鬼話都是屁~~

等砍勞保年金就會反過來說國家很有錢了~~~ 雖然政府為了選票絕不會砍~~~


軍公教們,就別傻了,和這群見不得別人好的人講道理~~~

沒有用~

沒有用~~


最有用就是類似這種話題都別看別回應~~~


a24976440 wrote:
家裏沒軍公教的勞工,一定是支持軍公教年金改革的啊~~


年輕的軍公教表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time_continue=2&v=SFotoMDIAi4




前面人過太爽,後面人就繳多領少晚退沒福利....工作量還更多(人口慢慢變少)


jhu88 wrote:
資訊部門直屬總經理或CEO是一級部門,一級主官是資方代表有什麼問題? 當然小監工不是,這點是事實。

你找來的文章也都說了
實務上通常只有總經理會被算是委任經理人
就連副總經理、總監都還算是有認定上的灰色地帶
各部門主管是要被總經理管轄的,權限已經沒那麼大了
你還可以說成是資方代表

jhu88 wrote:
我幫他人做什麼干你何事? 回答你? 莫名其妙!

這問題你想了這麼多天,只能想出這種答案
我以前保公保的那六年時間
我只能說每個同事都很會唸書考試
但做事的能力就有天差地別了
有部分人碰到事情凹菜鳥或找理由推拖的本事不小
但也有部分人做事情又快又正確
如果你沒辦法說明你幫你的公務員同事做過什麼
那看起來跟我以前的某些同事差不多啊

jhu88 wrote:
勞工吵退休金找雇主是真正的事實,蔡大嬸沒講錯。

蔡總統當初說的是"一例一休"
然後引來勞團怒火
你怎麼有辦法說成是勞工吵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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