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_Hsu wrote:不是仇醫,醫死本來就該賠償;就像大卡車撞死人也是必須賠償地...(恕刪) 因為這種心態,難怪很多急診室會拒收病人。大卡車撞死人如果是行人違規呢?醫生醫死人,如果是患者自己拖太久搞到癌症末期來就診,只有叫神仙來醫啊!!開刀都會有風險,成功率醫生都會事先告知,當病人簽下手術同意書的時候,表示已經知道手術的風險了,不要手術失敗了才在那邊告醫師、打醫師,如果要這樣就不要簽同意書,看誰敢醫?
ANDY_LIOU_TW wrote:到馬來西亞當醫生,...(恕刪) 有誤喔 , 不是所有醫生是外科醫師 , 人家願意開100w/m挖角當然挖最有價值的(台灣專業訓練完最有戰力的年輕主治)不過在台灣這些開胸開腦的是CP值最低的
請問你看得懂中文嗎?這條的意思就是說,還不知道醫師到底有沒有錯就先賠,而且這筆錢還大部分由醫師出的,憑什麼還不知道有沒有錯先賠?賠出去的還想叫民眾吐出來?作夢!這種含糊的條文只有造成更多爭議,其實本意跟只要有醫糾有吵鬧就有賠意思差不多了。cotree48 wrote:第三章 第八條至第三十條對醫療糾紛爭議調解有詳細的程序與規定,且第四章第三十八條:醫療事故之補償,以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審議會作成審議決定時無法排除醫療事故與醫療行為之因果關係者為限。
中和小黃 wrote:律師<---醫生的唸書能力應該不錯衝個兩三年試試剛好反客為主,搭商醫療糾紛的順風車...(恕刪) 這我前同事試過,也考過了,問題是醫院也不願意給他時間去實習律師,因為醫院不缺律師啊!後來就離職找律師事務所自己去實習,實習完了就.....繼續幹診所醫師,因為小律師更沒價值,滿街都是,他不想再花青春試著變大律師
ChaoCheng wrote:我看一堆醫生在駡健保的. 但沒看到那個敢脫離健保體系.反而都是賺大錢, 住豪宅, 開名車.這種現像好奇怪. 奇怪 , 我看到賺大錢, 住豪宅, 開名車的醫師(ex胡瓜女婿)怎麼都是收自費的啊反而駡健保的都是苦哈哈養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