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asan說的中肯,不管怎麼放假基本薪資怎麼調,對中大型公司影響有限。但是微型企業就倒霉了,每個月繳給政府的保護費一樣多,比如每個月的規費十萬元,月營業額一百萬跟一千萬影響的程度就差很多。我知道一定有些人會說像這種沒競爭力的公司收起來算了,曾經有長輩這樣算給我聽,假如一家小公司請了十個員工等於養活了十個家庭,又假設有6個客戶就好,間接影響6個客戶的所有員工,等於一間小小公司每年養活幾十個家庭,所以我們不能輕忽了一間小公司的影響力,這是長輩一直告誡我的話。如果勞資雙方一直無法互相體諒,到最後一定是雙輸收場。
有拿有給勞資雙方要平衡勞方要求有薪價在一個合理範圍內資方覺的在成本可接受範圍內,才會僱用你勞方如果要求太多休假,資方有三個選擇1.薪水給的少少 2.不雇用人 3.搬到勞動成本低地方周休二日+法定假日個人覺的是ok,超過部分勞動力另計勞方如要多休..無薪吃自己!!joeyeh580808 wrote:2016年總休假天...(恕刪)
joeyeh580808 wrote:如果休假是為了假日...(恕刪) 多一天假多一天錢阿~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少這七天加班損失很大或許國定假日對你而已就是放七天假沒三小路用,可對我或很多人來說是賺七天加班費的機會我不像版上很多大大年收百萬以上,所以多這七天加班費對本魯來說很重要的~
joeyeh580808 wrote:如果休假是為了假日第二份工作增加收入無可厚非,但多數休假是吃吃喝喝中渡過,一天、一月、一年的時間是不變的,不工作這些日子對未來對實值有帶來什麼意義,多放假不論會不會影響薪資但肯定的會花費更多的錢。 如果你上班..每天都是很累的狀態..你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我寧願假多一點..少領一點..我消防員..每天24小時又24小時..超勤12000元..每個月多出來的幾百個小時無法報加班..我真想好想非常想..我不要12000的加班費..給我勞工的工時就好..完全比照勞基法..繳勞保...千萬別跟我說..不爽別做..如果這句話真的可以隨便說..那我想..大家不就是不分軍公教勞..不爽別做..有啥好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