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年收入要多少我才會知足。我只希望。我在花蓮能有塊地。蓋個二層樓的房子,有一大片草地,有座半場籃球場,養條黃金,早晨可以帶條狗在海邊慢跑,吃老婆煮的早餐。早上剪剪花、種種蔬菜,中午看看新聞睡個午覺。下午陪她著聊聊天喝個下午茶或去市區晃晃買個菜。傍晚打打籃球,晚上看場電影,看看NBA。假日帶老婆去爬爬山、去台東走走。不然就自已去釣釣魚。三、四個月就去台北或是回台中購物。這樣我才會知足。這是我目前追求的人生。努力中。不要問我年收入多少,我只能告訴你,沒有四、五百,我應該還沒辦法這樣生活。而且就算有四、五百,至少還要存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