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er wrote:
就法律面來說,完全合法,因為這是你的權益沒錯.
但你的選擇,對老闆或公司根本沒差,有差的是你的同事.
我遇過最誇張的是,面試沒說已經懷孕,(很瘦,看不出來)
上班後沒幾個月差不多可以做事時就請產假去了,嗯,馬上要有人要接手做她的事.
回來後再過幾個月,剛回憶起怎麼做,又請育嬰假一年.育嬰假結束回來後就離職.
算算兩年多的時間,實際上班不到一年....(恕刪)
哈哈!!!
我們公司還有更厲害的...
才來公司半年就請產假(也就是面試時已懷孕),接著請育嬰假,然後發現請育嬰假中又懷孕,所以等快生產前2個月回來上班(挺個大肚子誰敢讓她做什麼事)!
Why!!!因為這樣才能繼續請產假,不然請育嬰假中生產不知是要請產假還是請育嬰假(畢竟薪資領的不一樣)!
生完第二胎然後繼續請產假+育嬰假,也就是前後來不到8個月,光產假+育嬰假就請了快3年.
然後呢....還不知會不會生第3胎(目前還在請育嬰假中)?
PS:對公司的貢獻度幾乎是零,因為剛來的半年也只是在學習階段而已!
當然她是合法......但情理法間,她在情理上就令同事蜚異!
holyduck wrote:
台灣勞工奴性太強了
部門明明就大缺人卻還是忍著撐過去除非出大包要不然兩個人做得完5個人的工作
老闆幹嘛要多補三個人
我們醫院之前某個部門長期缺人導致病患紀錄沒有辦法詳細記載
直到兒子在病房殺了老爸鬧到連監察院都發文要調查才趕快補兩個人上去
這個在我們病房也發生過(不是兒子殺老爸這段!)
直到檢察官大動作來查封病例,當天護士忙急救紀錄都還未補上。
後來就增加人力了。
台灣老闆好像都要出大事才肯正視人力不足這個問題。
figo029 wrote:
這樣少一個人力,其他組員排班或預休就很困難,請臨時工也是都來來去去,訓練期有長有短都得有人跟著帶,無法獨立作業。後來,等到懷孕育嬰的休假結束,她又懷孕了,公司也不能把她辭退,組員無限的休假排班人力端缺,她一共連續懷三胎請休,其他人好幾年都沒辦法有連休的年假出國玩,後來她吃乾抹盡後不生了直接辭職,............
看來她對你們公司很有用,少了她,竟然沒人能取代。
連續三年甚至六年沒補齊人力,這家公司老闆在想啥?
有人因故去放長假,反而是要求補人的機會,看你們能否把握機會。
(資深員工去生小孩,換個年休少的新人,老鳥才有假放啊!)
例如我年休28天,我請一年育嬰假,就少了個人來搶28天的假。
我一懷孕就告知主管我要產假接育嬰假。
請主管跟上面要人,我可以負責帶她。
(別的同事都不想帶新人,沒關係,這個活兒交給我。)
如果育嬰假請完就要離職,應該先告知公司去安排人力,
在樓主生產前做好交接無縫接軌,也就不會有少一個人的問題。
除非啦,樓主真的無可取代。
若有同事生產後不請育嬰假,那才是遇缺不補。
老闆會說,反正二個月後她就回來了...大家分擔一下。
所以我喜歡同事們請育嬰假,我自己也是直接壓兩年,共六年。
至於新人經驗技術不如我,或者不像我這麼好相處,那是我的錯嗎?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figo029 wrote:
撇開老闆不說,說說同事好了,友人的工作因為是輪班性質,他們有位女同事懷孕,當時有跟她一起輪班的姐妹說,請她們多擔待等到她休完假就做回來還,公司也因為這樣少一個人力,其他組員排班或預休就很困難,請臨時工也是都來來去去,訓練期有長有短都得有人跟著帶,無法獨立作業。後來,等到懷孕育嬰的休假結束,她又懷孕了,公司也不能把她辭退,組員無限的休假排班人力端缺,她一共連續懷三胎請休,其他人好幾年都沒辦法有連休的年假出國玩,後來她吃乾抹盡後不生了直接辭職,............想當初她說跟她的好姐妹說,女生幫女生嘛~很多人這幾年無法進修,無法出國,這幾年都被她生孩子給打亂了許多人生規劃,或許跟你的狀況無法類比,不過考慮一下你的同事,你休息是你應該的,但是其實你的同事也幫了你犧牲很多地方!
這些明明是公司人力調度的問題, 是老闆/主管的責任, 結果這些員工天真到一個不行, 把這些責任都往自己身上揹, 最後還怪罪到無辜的同事身上....
台灣員工真的被教育的太成功了, 被剝削還不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