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
說真的不要亂桶老闆
尤其是,在台灣有規模一點的公司,那些老闆非常厲害
有一堆法律外的手段可以搞你
就算你離職了,下一份工作都會被搞
即使你下一份工作,是透過考試,進到最鐵飯碗的公務員也一樣
一樣讓鐵飯碗摔破
考鐵飯碗一定會念很多條法律
但真的被搞的時候真的一條都幫不上你
因為人家會透過法外手段
有人被搞到沒工作,不是自願離職,也不是被懲戒離職
讀了很多書
公務員很會提救濟,複審 行政訴訟什麼的
到最後會發現,別說是敗訴,是根本提不出來
因為人家根本不是靠正常的手段解職
只有靠合法手段解職才有可能透過正常手段申訴 複審 行政訴訟
雖然我也討厭亂桶老闆的員工,
話說成這樣就有點危言聳聽的味道了

如果真有這樣的情節在現實中出現,
還請樓主務必讓我拜讀一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