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niader wrote:一個認識的老闆就處理過這種員工, 員工在試用期時就很認真, 但一過試用期就跟你擺爛,這個員工直接講白, 要她走可以, 資遣費外加非自願離職單...(恕刪) 要申請失業補助,在這家公司必需待滿半年吧! 如果不到半年拿非自願離職單離職單也沒用阿。再來, 新制滿一年也才給半月資遣費又沒多少錢。
sonic172 wrote:別傻了這樣就能開除?...(恕刪) 你有沒看清楚遲到3次並已發口頭和書面警告這不能開除?哪反推遲到是不是應該?並不是沒有發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再說沒事做讓她發呆本來就是要架空她啊要走不走。公司每月多付這人工看來不是主管階層了吧看老板問時。這女的不是要離職嗎。怎還沒走。。新人都來上班了。。如是你看你怎解釋1.是你辦事不力。處理不當2.是她個人意向問題。臨時改變主意不管哪個都好。老板印象絕不會好到哪
twopigs wrote:這位先生說的自己都很...(恕刪) 要說人情??說離職時沒想清楚嗎人家都請新人回來接替了如是講人情是不是領半薪別忘了說離職的是她個人意願公司尊重和配合突然又改變意願你認為每間都是大公司喔一個月薪水對大多公司來說不多但這個月的薪水要怎跟老板和會計交代才是問題當初她是自行請離今天不離還要付她多一個月如看你是會計或主管怎樣把這筆帳列出來呈上去
gu3126 wrote:A同事在1月旬用ap...(恕刪) 樓上有人點到重點,就是他醫生證明的病名是什麼,是不是重大疾病要是懷孕就慘了也有人說到不是提留職停薪,公司就一定要准,一切照規定來事假也不一定要准假啊
要先釐清他的辭職是否有效,以及生效日期若辭職有效的話,那之後的請病假跟留職停薪就根本不用管問問勞工局或是相關專業人士至於說那些不給她作事的人~人不要臉天下無敵,你覺得這招對他有用嗎?面對想耍無賴的人一點都沒用只會讓公司白白多付他薪水而已最爛的招就是今天直接生效之後他去申訴再來說反正你們最差也是給遣散費跟非自願證明而已(跟他目前要求的一樣)沒有增加你們任何損失
gu3126 wrote:A同事在1月旬用app跟老闆提出離職,老闆同意後開始找人,有詢問A同事要做到1月底嗎?A同事說可以視交接情況,協助公司,以不影響公司營運狀況為主。 跟律師討論看看吧~app 上面的對話是否有辭職的意思若成立,則表示有口頭或文字辭職的申請只是他留個空白的辭職日期成立與否上還是以律師的見解為主法律很在意用字~所以沒明確的對話內容,誰也不敢說甚至他說得很模糊,只是你老闆認定他有辭職意思這方面問網友是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