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作 26000/月 全勤加2000 業績不到扣2000通常業績不到的比例較高...且一天12小時..沒有規定吃飯時間吃多久..但要買飯回去店裡面吃...月休十天...這樣換算時薪只有108..曾經想過這份工作如果前途很好就想一直做下去但日前問到"店長" 才3萬初...做得要死要活...且有時同事間會搶業績...這還值得繼續撐下去嗎...?PS: 剛退伍的第一份正職工作 大學間半工半讀了也有五年的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