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9到職,2013/7/31自提離職。
公司在最後一天,也就是離職日的最後一刻,叫我簽一份減薪同意書。
表示因為我2013/1~6月的績效考核不好,所以2013/7/1就減薪生效。
所以即使我7/31離職了,7/1~7/31的底薪已經被減了4800。
請問公司可以這樣說減薪就減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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