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頭在國外待了近25年,前一陣在台灣談了一個終於滿意的工作,在談的時候,假設年薪為250萬元 / 13個月,每個月應該$192,307元,當offer letter 收到時,寫$190,000 x 13個月

請問各網友,你們會去爭取這2307元的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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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initas wrote:
小老頭在國外待了近2...(恕刪)


如果我覺得我還能在台灣找到更好的工作
我會去爭取

如果不能
就當做沒看到

不過不去爭取有可能也會讓老闆覺得你好欺負...
HR 太不上道, 正常情況應該給你:

小氣:
192,308 x 13 = 2,500,004

普通:
192,400 x 13 = 2,501,200

大方:
193,000 x 13 = 2,509,000

提醒一下面試主管, 很可能HR是菜鳥, 不懂


Encinitas wrote:
小老頭在國外待了近2...(恕刪)

Encinitas wrote:
小老頭在國外待了近2...(恕刪)


我會爭取
因為台灣資方已經被政府寵壞了

您現在被坑2307若不出聲
後面會被凹更大條的
頂新不倒  世界不會好
肯定要去爭取.
連offer letter白紙黑字都可以凹人了, 很難想像到職後還有啥不可以凹.
爭是可以爭

但你是對於190000滿意 還是192307滿意

我想 心理都是滿意的 只是有個疙瘩

但在其位 要做的久 做的好 不如做的開心更重要

輸就是輸在口頭 不是白紙黑字的offer
這其實是一個奇檬子的問題

就看大大自己介不介意

要是我是不會去計較啦

都領到19萬的月薪了, 要計較的應該是公司裡給你的發揮空間

我想薪資已經不是你工作的瓶頸了, 如何做出自己的天地才是吧!

Kevin4931 wrote:
這其實是一個奇檬子的...(恕刪)


其實我當天就問了,不管答案為何,其實我應該都可以接受,而HR再三抱歉,結論是給$193,000

有朋友告訴我,不要把場子做小了,老闆可能會想:他19萬都付了,還在跟他計較那幾千元,而我自己的想法,如果我自己無法爭取自己的權力,我怎麼會幫公司爭取公司的權力?
恭喜找到合意的工作.
之後若有機會, 還請回來分享上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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