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最近收到公司的命令~~之前的業績獎金要回收~從薪水扣回當初是老闆說做多少業績~發多少錢~~老婆也衝到了業績第一名現在公司卻要回收獎金請問這有違勞基法嗎??雖然要離職了~但為了其他好同事的權益想請教一下各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