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小弟我早上有份正職的工作(一~五),想要晚上和假日兼職於是就去應徵了Uniqlo PT,最後結果是錄取了,但是看到錄取通知上的事項有一項是:無論正職員工或是時薪員工皆禁止『兼職』,看到這都傻了因為當初面試的時候,面試人員也都知道我能配合時間是晚上和周六、日以及國定假日那現在這樣,我是要放棄嗎? 因為平時早上的工作跟Uniqlo的工作是完全不衝突的。勞健保方面會衝突嗎?
otsukareina07 wrote:無論正職員工或是時薪員工皆禁止『兼職』,看到這都傻了...(恕刪) 這段話..暗示有責任制..如果有『兼職』..代表會很準時來或走..凹不到責任制..例如:叫你非上班時段..接受公司(無薪)講習訓練..你就無法配合了..另外..他們想要的PT..是可以隨淡旺季..要你配合提前、延長、縮短..或叫你不要來..樓主想清楚..或者再問清楚..
有沒有違法勞基法,個人不慎清楚但是要求員工不可兼差的規定是越來越多公司開始規定了畢竟人家公司讓你下班回家,週休二日是希望你回去休息充電甚至進修結果你是跑去兼差賺其他的錢如果你的兼差行為影響到原來的正職工作表現雇主無法預期也不樂見所以若你真要兼差還是找個比較隱密一點的事情做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