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研究一下台灣人現在能夠領的到加班費嗎?
請大家填入下面表格,希望那一天該看到的人能夠深入了解一下,謝謝!

-上班地點:台灣台北
-產業別:金融業
-工作內容:出納
-工時定義:上班打卡制、下班打卡制 (或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加班定義:下班打卡後
-加班薪資:1.66倍
-平均加班時數:2小時


血汗產iPhone? 和碩4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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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3688261&r=2&p=1

看來鄉民在上面連結的另一篇討論的沸沸揚揚,不知道大家可不可以直接按這個表格寫出來,是什麼行業,在哪裡工作,工時,及加班費等,讓我們一起點出台灣制度的問題,同時讓自認是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老闆們知道井外到底是長怎樣,不要再騙人啦!!!台灣就是被你們這些無良的商人帶向下沉淪的!!!

舉例:
-上班地點:台灣台北
-產業別:金融業
-工作內容:出納
-工時定義:上班打卡制、下班打卡制 (或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加班定義:下班打卡後
-加班薪資:1.66倍
-平均加班時數:2小時
立法院可以為了洪仲丘修軍審法,難道責任制這東西,立法院不能修法修掉嗎?

chemy wrote:
立法院可以為了洪仲丘...(恕刪)


因為軍隊是國家的,政府100%持股,董事會完全致霸
企業是民間的,立委和政客是商人的好朋友,所以不可能改
改了也沒用,問題在於政府很消極的在抓違反勞基法的公司
抓到也沒用,罰個幾萬元意思一下,根本不痛不癢
加上人民又很數辣的為了保住飯碗都不敢去檢舉(ME,TOO)
踏出第一步是最困難的,先自已要求準時下班就算對的起自已了,如果貴公司沒有正常加班費的體制的話…

說到失業率這個東西,個人覺得一部份的原因可歸咎於台灣人的奴性,老闆得了便宜還賣乖,想說"我只是隨便丟個職務外的東西交給你作,你就自願加班,看來作的很高興的樣子,這樣又何必多請一個人呢?!再說那個額外的工作簡單到不行,雖說每天都要來一下,但應該也不至於要到幫你加薪的地步吧?!"。

人生啊,上位的、權貴的,真的可以再賤一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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