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沒有學籍,
事先沒說會做不久,
說了工作(錢)就飛了
請問應徵短期勿試的工作,
(加油站、搖搖杯店、便利商店、獨間的餐館、
路邊攤、夜市、獨間的中小型雜貨店、藥妝店.....)
正職或工讀在三~六個月內離職會怎樣?
賠償?人力銀行會有相關記錄?.......
不論離職原因是因病、已有其他生涯發展、
性向不合、與同事或上司相處很不合
或有男女感情問題.......
在確定離職時
各位會建議用什麼原由跟顧主請辭?
有什麼產業需要提早一個禮拜(以上)前提出?
一般3個月內離職當天(前一天)提出即可?
超過3個月是3還7天前提出?
本身經驗是不建議太早提出
因為提出後的工作量有可能爆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