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的,我於上班時間內打卡(指紋辨識機),
但人事電腦上卻未顯示我的出勤紀錄,
有請主管幫我調閱監視影像確實有打卡動作,
但是依舊跟我說照公司規定未打卡要我請事假一小時的方式處理,
這麼一來就扣除了我的全勤獎金與一小時的工資,
我認為這是他們電腦連線或系統異常造成的。
請問這是規定合理的嗎? 有無違法? 煩請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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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のFeng wrote:
問題是這樣的,我於上班時間內打卡(指紋辨識機),
但人事電腦上卻未顯示我的出勤紀錄,
有請主管幫我調閱監視影像確實有打卡動作,
但是依舊跟我說照公司規定未打卡要我請事假一小時的方式處理,
這麼一來就扣除了我的全勤獎金與一小時的工資,
我認為這是他們電腦連線或系統異常造成的。
請問這是規定合理的嗎? 有無違法? 煩請各位解惑...(恕刪)


法律好像沒有規定全勤獎金這種東西吧

那就是照公司自己的規定走了

自由のFeng wrote:
問題是這樣的,我於上...(恕刪)


沒犯法無誤

只是很沒良心而已

對於有全勤獎金這種規定真的很令人感冒到真的

潛出水面 wrote:
法律好像沒有規定全勤...(恕刪)

但是當初合約上是寫薪資xxxxx元(含全勤獎金xxxx元)
這樣這筆全勤獎金不算在我薪資裡嗎?
自由のFeng wrote:問題是這樣的,我於上班時間內打卡(指紋辨

可以公佈或提示一下,是哪一間公司這樣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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