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懂得人幫過目..
我在一間小私人醫院上班做護理工作, 但因為沒證照 醫院初期欠人所以沒證照也收
但合約內容是"書記" 也沒有薪資,且在合約期限內自願離職要罰三倍 ,罰每月的底薪三倍 約到八月
醫院近期內被投訴使用無證照護理師, 醫院怕出事 問題就到我頭上了,
醫院不願上我離職也不接受資遣,
要我做清潔工作薪資從 3.Xk ~ 4k 變到2k多
請問這有辦法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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