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炒魷魚也一個多月了本來為了過年開始找自己想要的工作早上都有安排自己上課多學一些但是沒工作的感覺還是怪怪的之前想說去找個打工由於之前的薪水還算不錯補助金還可以領6成勞工局說如果打工這筆就沒辦法領了而且打工也沒捕助金多?如果這樣各位會怎麼選呢?繼續領補助金對後來找工作會有影響嗎?
下輩子當帥哥 wrote:繼續領補助金對後來找工作會有影響嗎?...(恕刪) 當然沒影響!假設你領2個月失業補助..2個月後找到工作..剩下4個月失業補助,也可以在地新工作滿3個月,在申請領回1半.(也就是2個月)(鼓勵找工作)另,假設新工作不適應,也只要在10天(15天)內離職,也不影響失業補助請領.以上除非有變更.記憶中是這樣!上勞工局都說明得很清楚!
下輩子當帥哥 wrote:失業補助金該領完嗎?...(恕刪) 1.工作,剩下的可以領一半,打工就不必了2.領完,去考職訓,職訓期間可以延長加碼繼續領(最多+半年)3.領完,同時趁空檔出國旅行、考職業駕照、環島、百岳、生命中的空檔不太多
我記得打工的薪水如果沒有達到一定的金額,還是可以繼續領失業給付,您可以看勞保局的介紹:http://www.bli.gov.tw/sub.aspx?a=ArAYuQ4887I%3d另外,沒有領完6個月失業給付提早找到工作,在新公司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還沒領失業給付金額的一半),這邊也有介紹: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photos/pb.206013579428194.-2207520000.1416989562./924520487577496/?type=3以上提供您參考看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