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應該要上個月10號發薪水給我,到現在還沒收到薪資,我又發現公司扣我薪水提撥勞退金,我底薪24000元,公司才報20008元,公司未發薪水這犯勞基法23和27條,投保薪資不實這犯什麼規定
檢舉吧

linml0125 wrote:
公司應該要上個月10...(恕刪)

我不是很正 wrote:
檢舉吧...(恕刪)

已經申訴收到公文,星期四要開調解會

linml0125 wrote:
已經申訴收到公文,...(恕刪)

今天要開調解會的,昨天前腦板和勞工局說要出國,勞工局就改6月2日開,我之前根他要錢也說出國中,回國再說,這次好像推托之詞

linml0125 wrote:
今天要開調解會的,...(恕刪)


可以請勞工局調查出境出入~~~~我以前老闆也是這樣!!!!這種人千萬別放過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