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收入不如往常,在尋找其他出路中
這周收到面試通知,非高科技公司、非精密製程方面機台
是一般機台保養及維修人員
剛好是本人有興趣職缺,再加上無經驗可以
到現場,對外辦公室是上鎖的,需敲門才開門
負責面試人員給我一份薪資說明表、一份公司要求詢問表
薪資說明表對方不願意給我
也全程看著我,無法留任何記錄,只能依印象描述
小提一下薪資說明表,感覺有問題部份如下
公司制服,未滿一年離職(辭退),需扣2000元制服費用
加班費前二小時,120*1.2
加班第三小時起,120*1.5
公司要求詢問表,有問題部份如下
上班時,需要將私人手機交給公司人員,下班後才歸還
在我表明無法配合時,面試人員瞬間變臉,起身開門送客,請我走人。。。
這種要求是合理的嗎?
這種要求有沒有違法?
---------------------------------------------------------
1.公司雖然規定要統一保管手機!!但我到覺得公司應該要提供個人置物櫃統一保管才是,
如果真有心要拍,帶個針孔或微相機進去也都沒人知道。
2.加班費不合法唷!!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
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用120元去算也真的非常的小氣,雖然很多公司都是說責任制,但實施責任制的公司除非薪水給得夠高或福利好,
不然應該很少人會在小氣的責任制公司做好幾年,大多人學到一些經驗或技術就跳槽摟!!
3.面試人員瞬間變臉,起身開門送客,請我走人...以上只能表示面試人員修微不足,不代表公司立場。
4.任職未滿一年需扣2000制服費用,這條我沒意見。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