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志願役的一大誘因就是現行服役20年就可以領月退,但最近新聞一直報,年金改革各方一直放話,要把所有工作的年金請領時間都改成統一65歲,這樣簽下去當兵一個月領三萬五左右,和當小七店員加油站夜班可領二萬八,電子廠作業員可領三萬來比,這樣還有人會想簽下去嗎?雖然很多人都說當兵可以混,但畢竟限制比較多,和外面的聯繫也脫節,比較時總以外面2XK的年輕人和領8、9萬月退的上校將軍比,但有多少人能當到上校將軍?
只要有免洗的不願役,志願役就簽的下去,因為不用自己做啊!講到全募兵,誰要去當二兵?以軍中這種老欺少,惡欺善的優良傳統文化,誰要當免洗志願兵? yenyutarn wrote:簽志願役的一大誘因就...(恕刪)
以本魯的個人經驗(12年的志願役軍官,已退伍),在台灣,正當的工作存錢,志願從軍絕對是最快的方式之一,吃住都有營區負責(只怕你不想吃、不想住而已),不亂花(不用很省,就單單不亂花),一個小排長一個月絕對可以存3萬5以上(一年就可以存42萬),年終下來有十幾萬(至少可以存8萬),一年就可以存50萬,以役期4年的專業軍官班來說(4年下來,可以存200萬,再加軍保退伍金跟一些有的沒有,可以到250萬),如果覺醒青年寶寶們,4年的時間都是在超商、加油店或無專業(升遷)的地方打工、上班,真的不如從軍去,反正都一樣浪費4年的時間,不如選CP最高的?軍中壓力大(別傻了,寶寶們只要幹4年,4年到就閃兵了,軍中那些石頭腦袋的評價,督導最後一名,於寶寶們何關?),寶寶們去軍中,只要不犯天條大錯(長官的口水,聽聽就好,當學交際也不錯),交朋友就好。
carloslie wrote:以本魯的個人經驗(1...(恕刪) 完全認同大哥的說法本人是志願役我也覺得與其浪費4年去工廠做跟外勞一樣的工作不如在軍中但是志願役還是要看單位要選後勤 比較能學到一技之長退伍還有專長能跟人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