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第一次發文如有任何不懂的地方請見諒。
小弟透過派遣公司在麥當勞當外送員,一個月前在外送途中與其他摩托車發生碰撞已報警處理,對方只有財損的部分,而我有體傷與財損。
派遣公司有幫我保勞健保、團保意外險、第三人責任險,目前我的腳受傷無法工作,請問能向雇主求償薪資賠償嗎?
雇主還須付上什麼責任?目前我得知的是醫療費用,但要等所有醫療做完才能請領嗎?還是可以一部分請領?
因為我一個多月沒工作已完全沒收入了,還不時得做計程車往來醫院治療,花費實在不少,請有經驗的大大幫我解答。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924/36104541/
「職災僱主不賠 向勞工局申訴」
【讀者王先生問:
我是送貨的計時工讀生,上班時出車禍,鑑定肇事原因為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本人則疑似超速。我因神經壓迫及小腿骨折,起需要休養半年至1年,但公司沒幫我申請職業災害理賠,還要扣薪付公司的車子修理費,對方的保險公司認為我方要賠3成。請問,公司處理是對的嗎?3成責任都須我負責嗎?
律師張欽昌答:
工讀生在工作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僱主須補償勞工發生職災必須的醫藥費用、無法工作期間的薪資等,但勞工因過失造成公司財物損失,勞工也須付賠償責任。另外,僱主未幫讀者申請職災理賠部分,建議讀者向所在地的縣市勞工局處申訴。
《勞基法》第12條規定,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僱主可以開除勞工。
不得扣工資當賠償
《民法》第184條,勞工未盡注意義務,造成公司財物損失,公司也可對勞工提出民事侵權求償,所以公司可以要求讀者賠償因未盡注意義務,造成的財物損失,若嚴重違反工作規則,甚至可以開除。
當讀者被認定要負擔3成過失責任時,公司可以要求讀者全額負擔,縱使公司先行依連帶賠償責任給付完畢,最後還是可再跟讀者求償,建議讀者一併參與和談了解賠償事宜,但依《勞基法》,僱主都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用。】